作者hugoowu (福水鱼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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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建议] 高院驳回国民党抗告许舒博保住不分区立委
时间Tue Sep 10 23:10:28 2013
高院驳回国民党抗告 许舒博保住立委
台湾高等法院驳回国民党中央抗告,许舒博强调只要担任立委一天就会做好份内所有事。
(记者黄淑莉摄)
〔记者黄淑莉、林国贤/斗六报导〕国民党与不分区立委许舒博斗法,再败一城。许舒博
提出确认党籍存在诉讼,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决许胜诉,国民党中央提出抗告,台湾高等
法院认为抗告无理由,驳回国民党中央所提出抗告。
获知判决结果,许舒博强调,只要担任立委一天,就会做好份内事情,同时吁请国民党尊
重司法。
中药商公会行贿立委案有多名立委被控收贿推动修法,许舒博一审获判无罪,但去年九月
台湾高等法院二审改依贪污罪重判七年六个月徒刑,国民党中央考纪会开会决议撤销许舒
博党籍,由於许为国民党不分区立委,撤销党籍将使许舒博一并失去不分区立委资格,许
舒博向於是向法院提假处分,并向法院提民事诉讼,主张确认其党籍存在。
许为保住不分区立委席次,去年底向台北地院缴交一千一百二十万元担保金,取得假处分
裁定书,对国民党发出强制处分令,要求国民党不得在判决确定前,向中选会提出他的党
籍丧失证明书;国民党随後也对法院的假处分令提起抗告及反担保等动作,和许展开司法
大战。
一审法官采信许的主张,认为应适用八十七年间的党章,不该以九十七年修改後的党章为
处分标准,何况法院也还没对许涉贪污案做出确定判决,不能因此认定许确实有不法犯行
,或有损害国民党声誉行为,判许胜诉,国民党不服提出上诉。
台湾高等法院认为许舒博声请暂时状态假处分,系保全其继续担任全国不分区立委,其性
质并非代以金钱可达其债权之终局目的,自不得认为有民事诉讼法第五三六条第一项所定
之「特别情事」,所以本案并无准许国民党提供担保 ,而免为或撤销假处分之余地。
因此,原裁定许舒博在提出担保一千一百廿万元後,国民党不得在中药商公会行贿案诉讼
判决确定前,提出许舒博之党籍丧失证明书予中选会,经核并无违误,驳回抗告。
明天若真开除王金平党籍,
王还可以搞这招,维持立委资格
提出倒阁隔山震虎,或提出罢免联合DPP让马下台
玉石俱焚,谁能胜出,未定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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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2.104.204.107
1F:→ yoshilin:看判决文是以未有确定判决为前提210.209.137.192 09/11 19:03
2F:→ yoshilin:和王这次原因不同,所以应该无适用之处210.209.137.192 09/11 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