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idden679 (秦小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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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Fw: [问卦] 主观以及客观论点差异性并以废死反废死讨论为例子
时间Mon Feb 25 00:10:51 2013
※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1HAY3dFy ]
作者: hidden679 (秦小可)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问卦] 关於主观以及客观论点差异性有没有八卦
时间: Sun Feb 24 22:17:09 2013
第一次发文并且是个PTT新手,不会排版并且只是想知道我的观点是否正确性,
请见谅,另外这是我妹的帐号,
因为我没有PTT帐号所以请勿水球这个帐号
主观的思绪是自我想法,每个人想法不尽相同,各自有其道理存在性在,
主观的思绪,是自我的想法,每个人想法不尽相同,各自有其道理存在性在,
只是道理的观点是否偏向大众主流性质,那将会形成一个情况,
就是随波逐流是合理化的对的,如果客观看待,
就辩论法则来说(忘了正确名字)事情都有其多样性层面,
如何取舍对与错,因为都各自有相对的论调道理存在,
结果倾向利己主义者,最後还是选边站了,那
样还算是客观看待事物吗?结果还是脱离不了主观的泥沼,
那麽我尽量的想客观看待事物,结果还是主观,因为客观看待,
你会发现你迷网了,然後突然觉得这个道理比较有说服力(对个人而言),
那麽最後还是主观的个人想法了(因为你被说服了),
客观定义在於主观理解事物的判断选择最好的结果论,那
麽最後选择的标的物,你会考量甚麽,还是对自己有利的地方吧
(例如福利事业,是为了让当事者找到最好的处理方式,
那麽还是流於辅导员认为是对的主观性质,但对当事者来说它能认同吗?
结果就是当事者还是可能考虑的利己主义性质,例如游民的例子,
我根本不想要社工员辅导,因为我就是想当游民,
结果对社会观点来说觉得当游民是不好的生活,
这不就流於随波逐流的主观意识了吗,却冠上是社会大众的客观论点,
我能说这是一种社会性的主观吗?)
而对於客观上如果不倾向任何一方,那麽你的结果是迷网,
无法选择,所以如何客观看待事物,达到可能双赢的局面,
那将是人生的一个严苛考题,各退一步,是否是个好办法,不至於迷失,
但我相信双方都有个疙瘩在吧,结果呢......是妥协....另外对的事物要坚持,
却流於主观思考模式了(因为事物论点的多样性层面,
而你所谓对的事物,则是透过教育已及社会性的限制,渐渐的你认为那就是对的),
因为你觉得这就是我认为对的,其他人呢,会这样认为吗?这个所谓的社会化现象,
结果导向的却是所谓的羊群效应,简单来说大众认为对的,就是对的,
但真能如此判断吗?如果今天一个雄辩家,改变了一个人社会化的观点,
因为他认同雄辩者的论调了,不管其中是否有其矛盾性存在,但主要他被说服了,
结果所谓的客观还是流於利己主义者的主观性质
(因为选择的标的物还是取决於你被别人主观的想法说服了,
而产生了自我的主观意识)而主观意识就会强加上自己所学来的经验法则教育等等相关)
,在我成长的历程当中,我希望客观的看待事物,结果,我发现正反论调都有其道理性在
,所以最後选择的还是自己认为对的论调,那麽是主观还是客观呢?
因为我不选择结果论调就是沦为无自我想法的人。
再说个例子,前阵子废死与反废死吵得沸沸扬扬,站在考量上的立场,
都在於反废死我可以得到我人身的安全以及所谓的愤怒性情绪影响
(结果呢,这不就是很明显的利己主义),而废死则是考量在於犯人还是有人权的,
这牵扯到安乐死的相关,主要论点在於人没有任何人可以决定别人的死亡,
然後呢,牵强的来说这不也算是个利己主义,因为废死联盟站在人道立场上考量,
所以是个社会化观点论调,但在台湾我看过一个死刑犯,或许他是个特例,
但他一心求死,我不了解他求死是为何,是为了忏悔,
还是为了不想在漫长等待枪决内心的恐怖感,
但明显的废死联盟强加主观意
识在於死刑犯是不想死的(当然绝大部份人都有求生意志,
所以不想死,所以死刑犯绝大部份的人都支持废死,
所以对这点来说这是否也是利己主义),这又牵扯到了自杀论调,
人能选择自己死亡的方式吗?我不鼓励自杀,但社会观点认为自杀就是错误的,
错误的点在哪边呢?家人亲友会伤心,或者反关於日本造成自杀潮状况,
这边不细谈,但,你知道想死的人,真的是被逼入一个绝境了,
拿一个严重点的观点来说植物人,你觉得我每天面对的白色的墙壁,
我不能动不能言,你不会想死吗?所以目前我以客观论点看待这两个正反论点,
我觉得都有其道理性在,所以你会如何选择,最後还是利己主义选择,
即使或许你说我这样说法太极端了,
但你细细衡量後你会发现你还是站在自己被社会或者教育或者经验所影响,
你能说这是客观吗?结果我认为还是所谓的主观利己主义,除非你不选择,
然後呢,你就是个没想法的人,矛盾吧,客观反倒是没想法,
最後所谓的自我想法,你不认为那就是所谓的主观论调吗?
再谈谈废死与反废死,因为文化性质的差异性,
欧洲国家对於囚犯已及死刑犯就是所谓的人道考量,
所以你可能在电视上看到犯法的人住的监狱可能比你家还高级,
因为犯人还是有人权的,而欧洲国家认为这就是所谓的,该怎麽形容呢,
我能说是欧洲国家的高姿态性质吗?认为这就是一个进步国家的性质,
而台湾处於弱势状态性,所以欧洲国家高压强制台湾要废死,
但台湾民意却是支持反废死居多,结果呢,就是一个妥协性质(
因为台湾在国际上没地位),结果呢,
欧洲强加他们的所谓进步文化於台湾这个算是国家的国家吗?
那对我来说我可以解读为一种文化侵略吗?
那不就又是
所谓我所说的欧洲对台湾的利己主义,而台湾方面反废死不多说,
但我能说这两种论点都没有其道理性存在吗?
台湾法律有纸夺公权的法规以及另一个我忘了,反正对於我来说的认知,
就是被采取这些措施後,这个人就是没有人权的人,
是社会国家大众公认这个人没有人权了,然後呢,
废死联盟却又再说死刑犯还是有人权的,
这是矛盾吗?虽然我知道抵夺公权不代表这个人就是死刑犯,
但不是死刑犯的人了都被宣布没人权了,那死刑犯难道有人权,
不好意思我对详细法条可能不是那麽清楚,所以我的观点不一定是对的,
所以你站在哪个立场性质呢,你考量的标的点在於哪边呢,
利己主义有错吗?但反观所谓的客观是甚麽?
简单来说就是一个没有想法没有论点的人,因为他觉得两个论点都有道哩,
那社会教导我们要客观看待事物的多样性质,结果矛盾了,哈哈,
还是流於主观性质了啦,法官自由心证,虽然有法条依据,结果判断谁有罪,
是律师说服了法官,客观证据(我不能明确认为就一定是客观证据,
大律师常打赢多场官司,靠的是甚麽?我不懂,耍嘴皮子,或者该说是他的专业),
造成法官主观意识认为谁有罪(自由心证),那麽谈谈陪审团,
对我来说以前我的认知,我认为这样是最可能公正的判决,
但陪审团是各方不同领域(我不清楚是否是了解所谓法律
)的人组成结果多数说服少数,拿辛普森案来说,证据确凿都指向他,
最後他被判无罪,我不知道是律师厉害,还是怎麽样?
结果,有没罪只有当事者知道吧,听过看过相关资料,
律师明知道这个人有罪,结果却帮助他脱罪,这是所谓的公平正义吗?
或许我说的是错误的,请不要相信我的鬼话,但对我来说陪审团制度,
我还是认为比较严谨的,说回主关与客观,律师拿出所谓的客观证据
(当然所谓的证据都是对律师的当事者有利,但是能言善辩者,
影响法官的程度一定更有说服力,就是所谓的大律师,当然还是有法条法源依据,
只是从中找出法条法源中的bug)影响判决的人主观性质,
所以我真的弄不懂要怎麽保持所谓的客观论点,
因为我的宗旨就是希望自己能客观判断事物,或许我思考想法不够成熟,
所以我弄不通这个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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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第一次发文,我完全不知道要发在哪个版,
并且是昨天喝酒到四点多熬夜打的文章,
所以文章有点混乱,请见谅
只不过想知道大家的观点论点而已,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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