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ifree (hifree)
看板politics
标题Re: [震怒] 恭贺废死联盟策反最高法院成功
时间Fri Jan 11 09:55:44 2013
※ 引述《PlasmidDNA (evo n610c)》之铭言:
: 最後再次恭贺废死联盟利用间接路线一次就攻克了最後防线, 从此台湾的杀人
: 犯十之八九都会关个 10 年就能假释了吧, 连法都不用修, 台湾真是一个美丽
: 的鬼岛啊~ XD
颗颗
看来有人信口开河惯了
连资料查都不查就跑来发言的
什麽时候我国的无期徒刑假释条件变成十年了?
又什麽时候你申请假释法务部就一定要准了?
第 77 条
受徒刑之执行而有悛悔实据者,
无期徒刑逾二十五年,有期徒刑逾二分之
一、累犯逾三分之二,由监狱报请法务部,得许假释出狱。
监狱行刑法
第81条(假释要件)
对於受刑人累进处遇进至二级以上,悛悔向上,而与应许假释情形相符合者,经假
释审查委员会决议,报请法务部核准後,假释出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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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20.39.93
1F:→ PlasmidDNA:so what?反正重点是废死联盟策反最高法 140.109.57.12 01/11 10:08
2F:→ PlasmidDNA:院成功,而且台湾假释不过只是例外而已. 140.109.57.12 01/11 10:09
3F:→ PlasmidDNA:反正杀人犯又杀不到废死联盟的家里. 140.109.57.12 01/11 10:10
重点是有人连假释要件都搞不清楚
还可以到处散播谣言的
4F:推 amimi0629:杀人犯不一定都无期徒刑啊........ 219.85.203.96 01/11 10:28
但本案一审判处无期徒刑无误
※ 编辑: hifree 来自: 59.120.39.93 (01/11 10:29)
5F:→ amimi0629:十之八九 219.85.203.96 01/11 10:30
6F:→ amimi0629:从此 未来 难说 不一定 可能 219.85.203.96 01/11 10:31
所谓盘点存货的意思就是要翻查其祖宗八代的情况, 以吴敏诚案为例, 依此原
则就是: "由於吴敏诚有「唇颚裂」之颜面缺陷,经常受人嘲笑欺侮而生自卑
感,对人际关系产生不信任,因不善社交,较无法控制情绪,往往情绪反弹剧
烈,而易与人起冲突,且为家暴家庭之目睹儿,自幼目睹父亲对母亲施暴,种
下日後以暴力行为施加於亲密异性之远因", 所以情有可悯, 因此被他杀的两
个女人算她们倒霉, 也就是俗话所言, "爱到就惨死", 谁叫她们爱上不该爱的
人?
7F:→ PlasmidDNA:我是不在乎被这样的人说成是散布谣言啦 140.109.57.12 01/11 10:36
8F:→ PlasmidDNA:反正这麽想的人不会只有我一个. 140.109.57.12 01/11 10:37
9F:→ PlasmidDNA:而且我还要恭喜废死联盟又救下一个死刑 140.109.57.12 01/11 10:39
10F:→ PlasmidDNA:犯,那被他杀的女子只能算她倒霉,没能去 140.109.57.12 01/11 10:39
11F:→ PlasmidDNA:盘点存货一下. 140.109.57.12 01/11 10:39
你当然不在乎啦
反正你连最高法院发回理由都没看清楚
就是要被告死就对了
12F:→ PlasmidDNA:对,没错.你很清楚. 140.109.57.12 01/11 10:46
※ 编辑: hifree 来自: 59.120.39.93 (01/11 10:49)
13F:推 pennymarkfox:那受害人家属的权利又在哪里? 27.245.100.167 01/11 13:56
14F:→ pennymarkfox:我觉得废死支持着跟本没办法说服 27.245.100.167 01/11 13:57
15F:→ pennymarkfox:受害者家属废死是好的 为什麽又会 27.245.100.167 01/11 13:57
16F:→ pennymarkfox:期望能说服社会大众呢? 27.245.100.167 01/11 13:57
受害人家属的权利在这里,但前提是被告没有被处死
第 192 条
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对於支出医疗及增加生活上需要之费用或殡葬费之
人,亦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被害人对於第三人负有法定扶养义务者,加害人对於该第三人亦应负损害
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於前项损害赔偿适用之。
第 194 条
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被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虽非财产上之损
害,亦得请求赔偿相当之金额。
如果被告被处死,受害人家属就只有以下之权利
犯罪被害人保护法
第9条(补偿之项目及其最高金额)
补偿之项目及其最高金额如下:
一、因被害人受伤所支出之医疗费,最高金额不得逾新台币四十万元。
二、因被害人死亡所支出之殡葬费,最高金额不得逾新台币三十万元。
三、因被害人死亡致无法履行之法定扶养义务,最高金额不得逾新台币一百万元。
四、受重伤或性侵害犯罪行为之被害人所丧失或减少之劳动能力或增加之生活上需要,最高金额不得逾新台币一百万元。
五、精神慰抚金,最高金额不得逾新台币四十万元。
因犯罪行为被害而死亡者之遗属,得申请前项第一款至第三款及第五款所定补偿金;因犯罪行为被害而受重伤者或性侵害犯罪行为而被害者,得申请前项第一款、第四款及第五款所定补偿金。
得申请补偿金之遗属有数人时,每一遗属均得分别申请,其补偿数额於第一项各款所定金额内酌定之。
申请第一项第三款、第五款补偿金之遗属如系未成年人,於其成年前、受监护宣告或辅助宣告之人於撤销宣告前,其补偿金额得委交犯罪被害人保护机构信托管理,分期或以其孳息按月支付之。申请第一项补偿金之性侵害犯罪行为被害人如系未成年人、受监护宣告或辅助宣告之人,而其法定代理人或辅助人为加害人时,亦同。
这不就是废死的好处?
17F:推 Williamxxx:请问受害者家属的权利是什麽 140.114.28.12 01/11 14:17
18F:推 starcloud:这就是一边喊着生命无价,一边算着被杀 140.113.55.185 01/11 18:38
19F:→ starcloud:的人命值多少的最佳范例 140.113.55.185 01/11 18:38
啧啧~~
http://www.lawbank.com.tw/treatise/pl_article.aspx?AID=P000037392
不法侵害他人致死时之损害赔偿请求之范围,可分为财产上之损害与非财产上之损害,又因死亡所致之损害,因损害发生时,被害人之权利能力已失,所以其损害赔偿请求权亦无由成立,而民法第一一四八条仅以「被继承人财产上之权利义务者」为继承之对象,且将专属於被继承人之权利除外,因此以死亡为原因之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否可成为继承财产?另关於慰抚金请求权乃被害人之一身专属权,是否可成为继承财产?再者,民法第一九四条对生命被侵害时,就一定范围之遗族特别承认其慰抚金请求权,此种规定值得研究。
http://0rz.tw/Hdyfg
生命权遭受侵害时,谁有权主张损害赔偿?毫无疑问,实际请求损害赔偿者只能是被害人的遗族或继承人,但问题的关键在於,遗族或继承人请求损害赔偿系基於何等法律构成?即其是继承被害人业已取得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抑或是因自身扶养利益(本文中的扶养乃广义之概念,包括通常意义上同辈人(如配偶) 之间的扶养以及对晚辈的抚养和对长辈的赡养,有鉴於此,也许生活利益之提法更为妥当。)或生活利益被侵害而行使固有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对此,日本判例曾经出现反复,而学说上则存在着继承说(二重主体说)
和固有被害说的直接对立。这种对立不独具有理论争辩之意义,也会对死亡损害的金钱评价方式以及可请求的损害赔偿额度带来根本性的影响。
http://0rz.tw/0dqYd
犯罪行为人将被害人加害死亡或致重伤,被害人之家属被害人除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外,还可依《民法》「侵权行为」的规定(参见《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七条),向加害之行为人请求损害赔偿。如果加害的行为人名下没有财产可供「强制执行」,该犯罪被害人或其遗属是该自认倒楣,还是有其他救济途径呢?
我国已订有《犯罪被害人保护法》,并由总统於民国八十七年五月二十七日公布,犯罪被害人或其遗属可透过该法循求发给「犯罪被害补偿金」。笔者愿藉本文探讨其相关问题,俾供被害人或其遗属运用。
20F:→ yjn:被人打枪还可以牵拖到别人身上 36.233.145.125 01/11 18:44
21F:→ yjn:这跟成龙说犯了全天下男人都会犯的错有啥不同? 36.233.145.125 01/11 18:45
※ 编辑: hifree 来自: 123.194.111.225 (01/11 20:17)
22F:→ iambluepig:有点无聊... 36.227.72.45 01/12 11:54
23F:→ iambluepig:我认为P大的重点在於如何帮死刑解套! 36.227.72.45 01/12 11:55
24F:→ iambluepig:阁下却一直在关注几年假释? 36.227.72.45 01/12 11:55
25F:推 Rechtsstaat:连法律要件都错了,其他还有甚麽好讲 122.118.92.95 01/12 1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