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uare (瓜籽)
看板politics
标题Re: [讨论] 关於士林文林苑一案
时间Mon Apr 16 01:23:14 2012
※ 引述《juotung (想飞)》之铭言:
(恕删)
: 1.都更案相关人的通知方式可以加强
(恕删)
: 乐扬很明确的认为应该采发信主义,发了就算数
: 法官基本上采取差不多的立场
: 认为「为避免都更延宕至不能进行的窘境」
: 所以应采发信主义
(其余恕删)
看起来现在争议点其实就在,都更案相关人的通知方式。这点我想应该分两部份来讨论,
一个是不管王家状况,单纯针对体制的改进,另一个则是针对王家事件检讨程序。
先看体制部份,我个人觉得没有标准答案,纯粹看立法者原本的立场如何。到底立法委员
是想让都更更容易些,还是保障私有财产权更多些(相对地都更就比较困难)。
法官的意思。主要写在在判决书中的第六项「六、本院判断如下:」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56&t=2661632&last=35082365
(上面这个网址是mobile1讨论区文章,我找不到判决书PDF档)
底下的第一项「(一)关於参加人举办公听会,是否合法通知原告部分:」里面的第2点,
节录:
公听会为广泛蒐集民众意见,除刊登公报( 或新闻纸
) 及张贴当地村( 里) 办公处之公告牌,尚须邀请有关机
关、学者专家及当地居民代表及通知更新单元内土地、合
法建筑物所有权人及其他权利关系人参加,因通知与会之
人数众多,
倘采到达主义,而於公听会举行前仍须先确定
开会通知已否全部到达全体应受通知者,则公听会之举办
将旷废时日,而陷整个都市更新程序延宕至不能进行之窘
境,显失立法之原意,故关於公听会期日及地点之通知,
应采发信主义
显然,本案法官认为立法院当初是想要让都更更顺利些,所以也就顺着立法原意,采用发
信主义,让都更过程中的公听会能够比较顺利地进行。
到底要让都更顺利些还是保障私有财产权多些,这牵涉到社会主义、资本主义,或者简化
一点说,左右派光谱上的立场。说老实话,这是个人的选择,无所谓对错。
然而台湾号称民主社会,到底立法该多左、多右,不是PTT上的乡民,或者是热血的青年学
生说了算吧?应该是公民投票选出的立法委员来决定吧?
如果现在有人对这个法不满,他想要推动修法我没有意见。他若能提出什麽更巧妙的相关
人通知方式,我乐观其成。
当然,法律订出来之後常常还有争议,这个时候交由二/三级法院依法审判,这应该是常识
了吧?
都已经诉愿过,二审官司也都打完了,还要搞抗争、搭帐篷长期抗议,这样的话不如把中
华民国宪法、民法、刑法 .... 通通废除,我们只需要一条:「热血青年学生说了算」当
做台湾共和国基本法,这样应该就大家都满意了吧?
***** 以上是跳脱王家个案,纯粹针对制度问题的讨论 *****
现在回到王家个案。先不管公听会有什麽效力(实质或者法律上),先厘清到底王家他们
有没有收到公听会通知?
在判决书中法官的认定写在 => 六、本院判断如下:(一)关於参加人举办公听会,是否合
法通知原告部分:第3点「而查,参加人於97年1月4日举行公听会前...」这段
节录:
其中原告丁○○部分,已由其同居该处之兄长王家骏收受该通知;另原告甲○○、
乙○○、丙○○等兄弟三人均因招领逾期而退回
现在是怎样?他们家兄弟闹意见,大哥二哥成为世仇,永不见面?兄长王家骏收了通知,
他弟弟还要坚称说不知道要开公听会?
看看後续法官又怎麽说
节录:
更不论原告甲○○等三人等於诉愿及起诉状所陈报
之住所,亦为参加人前揭送达同地址「住台北市○○区○
○里○街○巷14号」,渠等均有收受通知并到庭陈述(见本
院卷第126-128页),参加人质疑渠等系故意不收受通知文
书,并非子虚。
我翻译成白话(前面有人说判决书太文言):
平平都是挂号信寄到相同的地址,公听会的通知你就给它退信,
而我法院给你的通知你都收得到?你当我是白痴吗?
这一段判决书如果搭配上下面的新闻一起服用,真的会让人耳聪目明:
文林苑都更户 轰王家说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0413/34157377
节录一段
对於同意户反弹,王家代表王家骏说,当天参加公听会是因邻居找,况且去
一下就走了并没签名,弟弟王国雄当天根本没去,「摆明就是建商抹黑!」
现在是怎样,去了没有签名就不算去了?当初不是说跟本没有通知吗?怎麽现在忽然又出
现在公听会了?
***** 以上是
部份相关事实(我承认很偏颇地删过滤过) *****
真相到底如何?或许真如梁文桀所说:
http://www.facebook.com/tccwcliang(他的脸书)
(节录)
第二,就我自己接触到的都更案件来说,几乎都是流言和中伤不断,金钱和
谎言齐飞。我学到的教训是,除非你有侦探的精神从头到尾撩落去了解,否
则就算陈情人向你跪地哭诉,你也不能轻信。不然你很可能被其中一方利用
,成了冤大头和王八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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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2.78.141
1F:推 guare:这篇不错,至少提出具体的建议。 140.123.185.72 04/15 12:09
2F:推 apollo99:重点是就算王家有参加公听会.有强烈反对220.131.141.242 04/15 22:59
3F:→ apollo99:要求划出都更范围.就一定不会被划入吗?220.131.141.242 04/15 22:59
4F:→ apollo99:结果还是一样吧.因为公听会只是参考而已220.131.141.242 04/15 23:01
5F:→ apollo99:不是反对就一定可以划出...220.131.141.242 04/15 23:01
虽然我在前面的文章中已经回答过apollo99,不过这边还是再回答一次:
如果你认为:「我的土地未经我的同意,100%绝对不许别人动」,那这就是把私有不动产
权放在非常高,神圣不可侵犯的地位。
这样的选择不是是非对错的问题,纯粹是左右光谱上的立场问题。你要采取这样的立场,
纯粹是你的个人自由。
如果台湾真像华老师所说,是「扞卫私有财产权最坚强的堡垒」,那也是台湾人的选择。
毕竟,台湾号称是个民主的国家吧,如果人民这麽在意私有财产权的保障,那就选出同样
立场的立法委员,订出最扞卫私有财产权的法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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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23.185.72
6F:→ dezuphia:为什麽学生抗议会变成"学生说了算"? 120.126.42.250 04/16 01:25
7F:→ dezuphia:学生有甚麽"权力"说了算? 120.126.42.250 04/16 01:26
8F:→ guare:我也很希望不是"学生说了算" 140.123.185.72 04/16 01:33
9F:→ dezuphia:本来就不是学生说了算啊@@ 原来我国的学 120.126.42.250 04/16 01:40
10F:→ dezuphia:生有立法权或行政权? 120.126.42.250 04/16 01:40
11F:推 starcloud:学生没有说了算 只是爱靠杯而已 140.113.55.185 04/16 01:43
12F:推 semicoma:爱靠杯并没什麽啊 起不起作用才是重点 108.21.74.2 04/16 04:58
13F:→ semicoma:另外 王家把公听会通知退信 心证结果也可 108.21.74.2 04/16 04:59
14F:→ semicoma:能是态度明确表达不都更 不过法律不保障 108.21.74.2 04/16 05:00
15F:→ semicoma:这种做法 而这件事上法官心证也非如此 108.21.74.2 04/16 05:00
16F:推 semicoma:我收回上面推文 那种心证太偏颇了 108.21.74.2 04/16 05:09
17F:推 starcloud:其实王家这个案例 最後被都更的原因其实 140.113.55.185 04/16 05:14
18F:→ starcloud:不是甚麽收到通知有无的心证 140.113.55.185 04/16 05:15
19F:→ starcloud:而是法规与物理现实 140.113.55.185 04/16 05:15
20F:→ roxinnccu:而法规不会自己出现,正是基於会存在的218.166.194.177 04/16 07:56
21F:→ roxinnccu:物理现实所以出现的。218.166.194.177 04/16 07:56
22F:推 tonyd:推这篇 立法原意 不过目前看来 立法原意也有 1.162.2.67 04/16 10:55
23F:→ tonyd:被挑战的空间 不过这就是立法院层级的问题了 1.162.2.67 04/16 1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