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uare (瓜籽)
看板politics
标题从左右派思想的角度看士林文林苑案
时间Sun Apr 1 12:56:03 2012
先声明,个人以为左右派思想并非二选一,从极左到极右中间有无限多的空间。而每个人
想选择偏左偏右的立场也无所谓对错,纯粹是个人喜好问题。
我承认自己是偏左些,至少口头上偏左,身体有可能还是诚实的大右派。
王家被拆的时候,几百个热血青年用肉身阻挡怪手和警察。这种场面,在欧洲的话多半是
左派青年学生为了社会主意的理想,反抗代表资本家的政府公权力。
不过社会主义到了台湾似乎就充满了在地特色,变成「具有台湾特色的社会主义」。
几百个热血青年争取的是非常资本主义的概念:私有财产权。
最近和几个热血学生的讨论,发现对他们来说私有财产权(这里特别指不动产)是「神圣
不可侵犯的人权」。
从某种角度来说也不能算错,毕竟宪法也保障私有财产权。然而这个人权有「神圣不可侵
犯」到怎样的地步?
或许看看下面这个故事之後,会有另外一种觉悟
http://www.barefootsworld.net/seattle.html
http://en.wikipedia.org/wiki/Chief_Seattle
(节录一八五二年,印地安酋长西雅图写给美国政府的一封信)
「在华盛顿的总统写信给我,他表达要买我们土地的意愿。
但是,你怎麽能够买卖天空,买卖大地呢?这种概念对我们而言是很陌生的
,我们并不拥有空气的清新,也不拥有流水的亮丽。
因此,你怎麽能够买他们呢?」
把私有财产权(不动产权)视为人权的白种人,跟美洲原住民接触之後产生的悲剧太多。
然而这类悲剧故事距离我们其实一点也不遥远。四百多年前有私有财产权观念的汉民族与
台湾原住民的接触过程中,也充满了不公不义。
我以为,一羣充满理想的热血年青学生,应该会同情弱势的美洲与台湾原住民,怎麽他们
会跑出来为了一个似乎不那麽弱势的王家,高喊「私有财产权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人权」?
别忘了,四、五百年前台湾全部土地都属於原住民。
结束一段比较感性的散文,下面来谈些具体的事情。先借用一段网友Po文
※ 引述《stevegreat08 (鲠在喉)》之铭言:
: 德国宪法
: 第 十四 条
: 一、财产权及继承权应予保障,其内容与限制由法律规定之。
: 二、财产权负有义务。财产权之行使应同时有益於公共福利。
: 三、财产之徵收,必须为公共福利始得为之。其执行,必须根据法律始得为之,此项法律
: 应规定赔偿之性质与范围。赔偿之决定应公平衡量公共利益与关系人之利益。赔偿范围如
: 有争执,得向普通法院提起诉讼。
: 第 十五 条 土地与地产、天然资源与生产工具,为达成社会化之目的,得由法律规定转
: 移为公有财产或其他形式之公营经济,此项法律应规定赔偿之性质与范围。关於赔偿,适
: 用本基本法第十四条第三项第三、四两段。
德国宪法原文可以在他们的国会网站找到
http://www.bundestag.de/dokumente/rechtsgrundlagen/grundgesetz/gg_01.html
德文版的。因为我学过德文,基本上可以确认网友的翻译没有问题。
中华民国宪法其实有可以稍堪比拟的条文,就是第23条
以上各条列举之自由权利,除为防止妨碍他人自由、避免紧急危难、维持
社会秩序,或增进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我们输德国的地方在於,并没有特别凸显对於财产权的规定,而是把所以宪法保障权利混
在一起讲。另外一个很大的差别是,德国宪法具体的要求,当依法限制私有财产权的时候
必须给予补偿。
现在的争论点在於,公共利益如何定义?界限为何?
说老实话,这个问题没有标准答案。思想比较右倾的人,会比较想限缩公共利益的范围,
给私有财产权较多保障。而思想比较左倾的人,大概就比较会想扩大公共利益的范围,仅
量缩限私有财产权。
总之,王家的事情在我眼中看来像是:一羣表面上看来左派的热血青年,帮一位资本家(
地主)斗争另外一羣资本家(地主)和商人,争取资本家神圣不可侵犯的私有不动产权。
而不论双方斗争结果如何,两边的资本家在对抗结束之後,彼此的私有财产都会有显着的
增加。
而学生们呢?不晓得王家当天有没有替他们准备一顿早餐。
最後,或许我们只能像阿洪之声一样:「这一切弄系贵皿动诶阴谋啦」
的确,K党在台湾几十年的党国教育实在是太成功了,资本主义不光是进入到台湾人民的
血液里面,甚至已嵌入DNA中,会一代一代遗传下去了。私有财产权神圣不可侵犯的观念,
是每个台湾的孩子天生本能的一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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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23.185.72
1F:推 starcloud:重点是他们可能今天扞卫别人的私有财产 140.113.55.185 04/01 12:58
2F:→ starcloud:权时 明天就去要求政府实现居住正义 房 140.113.55.185 04/01 12:59
3F:→ starcloud:子应该要降到他们付得起的价格 或是去保 140.113.55.185 04/01 12:59
4F:→ starcloud:户别人家的古蹟 也不考虑人家早想拆掉 140.113.55.185 04/01 13:00
5F:→ starcloud:这种会想剥夺别人财产权的事情 140.113.55.185 04/01 13:00
6F:推 HaHaYang:推这篇文章!不过有个疑问,原po为何会觉140.116.101.160 04/01 13:11
7F:→ HaHaYang:得王家不怎麽弱势?140.116.101.160 04/01 13:11
8F:→ guare:给楼上,我不是很确定王家是否为弱势,不过. 140.123.185.72 04/01 13:22
10F:→ guare:btw, 我也很希望能成为这样的弱势 140.123.185.72 04/01 13:24
11F:推 downtoearth:强弱是相对的观念 老鹰vs鸡 鸡vs虫子 113.81.50.226 04/01 16:00
12F:推 william2001:我不觉得这能套左右派的观念。 59.121.239.164 04/01 16:48
13F:推 kougousei:我推starcloud大的推文 140.113.69.165 04/01 17:39
14F:推 c615:我不知道用一个说法合不合理 假设今天我穿了 203.77.69.118 04/03 04:59
15F:→ c615:一套衣服 可能是传统服饰 或者是有意义的穿着 203.77.69.118 04/03 05:00
16F:→ c615:但是有人却和我说你那穿着太不合时宜了 203.77.69.118 04/03 05:00
17F:→ c615:衣服给我拿去丢掉 我给你一套西装 再给你治装 203.77.69.118 04/03 05:00
18F:→ c615:费 为了谢谢你穿我的衣服 再给你一笔钱 203.77.69.118 04/03 05:01
19F:→ c615:但是我会觉得我穿怎样跟你有关系吗? 203.77.69.118 04/03 05:01
20F:→ c615:更何况这衣服对我来说是有意义的 203.77.69.118 04/03 05:01
21F:→ c615:不过这说法忽略了文林苑中整体的公共利益 203.77.69.118 04/03 05:02
22F:→ c615:还有你引录的那段话让我好有风之彩的感觉 203.77.69.118 04/03 05:03
23F:推 semicoma:@starcloud 声援者内在逻辑不一 和王家在 108.21.74.2 04/03 06:39
24F:→ semicoma:都更案中的角色是两回事 另则 王家是贫是 108.21.74.2 04/03 06:40
25F:→ semicoma:富根本不是重点 如果认同不要仇富 那用王 108.21.74.2 04/03 06:40
26F:→ semicoma:家不是弱势来减弱他们在这议题中的正当性 108.21.74.2 04/03 06:41
27F:→ semicoma:我觉得手段有问题 108.21.74.2 04/03 0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