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evegreat08 (暴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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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心得] 大联合内阁
时间Wed Jan 11 18:42:21 2012
没有「实际规定」,不代表没有「规定」,
没有「成功」,不代表没有「实际作用」,
台湾当前宪法是优先适用增修条文,
再「回头」用那些不被增修条文排除的宪法本文规定
大致上,宪法规定的总统、立法院与行政院的互动,归纳如下:
一、立法院三读通过,总统公告後,一般法案才发生效力(宪法170)
二、总统之人事任免、解散立法院之命令,无须行政院副署(宪增2Ⅱ),
因此总统的提名司法院、考试院、监察院等宪法规定的人事,由立法院同意,
是以,非人事任免或解散立法院之命令,包含法律发布,也要行政院副署
三、总统、副总统罢免案,要经全体立委1/4提议,全体2/3同意後提出,
并经全体选举人过半数投票,且有效票过半数同意,使得罢免(宪增2Ⅲ)
四、总统、副总统弹劾案,要经全体立委1/2以上提议,全体2/3同意後,
声请司法院大法官审理,并由大法官组成之宪法法庭审判确认(宪增2Ⅹ、7Ⅶ)
五、行政院应对立法院负责,故有受质询权(宪增3ⅡNO.1)
六、行政院若认立法院决议有窒碍难行时,得经总统核可後,移请立法院覆议,
如超过法定期限(休会时七日内集会,开议後15日内)未议,原决议失效,
如全体1/2立委维持原议,行政院长只能接受(宪增3ⅡNO.2)
七、立院得经1/3连署,像行政院长提不信任案,并经冷却时间後投票:
若过1/2立委赞成,行政院长应辞职,并移请总统解散立法院,
若未过则一年内不得再对同一人提起(宪增2Ⅴ、3ⅡNO.3)
以上各点在宪法或增修条文都有,不是我凭空杜撰的,
现在来看看,里头哪些属於总统制?
如总统有部分实权,就行政院内人事有极大的决定权,
哪些属於内阁制?
倒阁(第七点)、副署(第二点)与行政院对立法院负责受质询(第五点)
比较特别的几点是:
一、以法国双首长制比较之,总统只有被动解散权,即须立法院先倒阁
二、台湾的总统有覆议核可权
这是比较特殊的,也是不完全的双首长制
其次,有人说,倒阁未必过,
那就要看国民党内部动员了,这与宪法无关,甚至可以说那是政治运作,
而罢免与弹劾未过,就看能否动员到部分无党籍了,这也与宪法无关,
硬要说的话,那是立院内部利益纠葛问题,别说那是莫可奈何的
最後强调一次,我一切依制度面而论,
如果(1)蔡英文当选(2)民进党无法掌握国会多数(3)蔡英文想无障碍的执政,
经假设演译而得到以下两方案,可供选择:
(甲)只能与小党合作或用一些比较浅蓝的,组成联合内阁,
(乙)说服国民党或其他小党,愿搁置一些争议,组成大联合内阁,
但若选择(乙)那就需要在选後,赶紧弥补之前的关系,或释出更多善意,
当然,如果蔡英文想少数执政,将可能步陈水扁最後四年的後尘,
又或者,泛绿阵营与泛蓝阵营势均力敌,或者至少得到得到超过1/3的立委
因此,我说宪法没有否定内阁制的存在,实践上也未必不能组成大联合内阁,
台湾民主不过二十年,陈水扁不过执政八年,
不要跟我说这样的经验足以超越美国两百年,英法数百年建立的宪政惯例,
至於,瑞士的大联合内阁(因为是委员制)公式也是数百年实践出来的,
打死我都不信,台湾能短短时间建立什麽宪政惯例,
没经过长期政党轮替,且各政党都愿意遵守,「绝对」没有惯例之谓!
PS,我只有最後才说「绝对」没有这麽短的宪政惯例,其他都是宪法规定与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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丐帮弟子有多少人,不是我决定而是你决定的,
如果你真的英名神武,使得国泰民安,鬼才愿意当乞丐
---苏乞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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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49.141.50
1F:→ valepiy:6.总统只有覆议核可权 没有倒阁权111.248.104.232 01/11 19:07
2F:→ valepiy:阿 没事没事111.248.104.232 01/11 19:09
3F:→ NoOneThere:看看08年前後立院军购案的态度变化,显 114.34.217.215 01/11 19:17
4F:→ NoOneThere:然蓝绿议题争议常常只是作为权力斗争的 114.34.217.215 01/11 19:18
5F:→ NoOneThere:工具,而非政党的政策立场。 114.34.217.215 01/11 19:18
6F:→ NoOneThere:这种情况下,国会当然会选择不组成联合 114.34.217.215 01/11 19:19
7F:→ NoOneThere:内阁,甚至用恶性杯葛来拖垮执政党,这 114.34.217.215 01/11 19:19
8F:→ NoOneThere:对下次总统大选反而还比较有利... 114.34.217.215 01/11 19:20
9F:→ NoOneThere:毕竟以台湾的风气而言,施政问题会完全 114.34.217.215 01/11 19:21
10F:→ NoOneThere:被归咎在执政党身上,立院问题通常都被 114.34.217.215 01/11 19:22
11F:→ NoOneThere:无视。 114.34.217.215 01/11 19:22
12F:→ stevegreat08:无论如何,制度放在那边,要用与否端视 180.218.36.2 01/11 22:03
13F:→ stevegreat08:各政党是否要做,台湾宪法已经够烂了, 180.218.36.2 01/11 22:04
14F:→ stevegreat08:台湾各政党对於宪法实践的努力更烂 180.218.36.2 01/11 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