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aportrail (似曾相识燕归来)
看板politics
标题Re: [讨论] 给我公投!
时间Fri Dec 30 15:23:48 2011
※ 引述《manfale (战神)》之铭言:
: ※ 引述《vaportrail (似曾相识燕归来)》之铭言:
: : ok,你说你反对少数人可以操纵的协议,
: : 我也反对光凭少数人就能操纵的协议,所以我要公投。
: : 降低公投门槛跟少数人能操纵没有任何关系,
: : 反正结果投票过半的那边才能过,
: : 我想,除非你是以为所谓降低门槛是说少数人投票即可决定?
: : 我为你说明一下,门槛再怎麽低,结果还是要过半才行,
: : 民主国家的投票从来是多数赢少数,怎麽修都不会有你反对的少数票大过多数票的情形。
: : 如果是担心门槛降低,谁都任意成案,那就针对两岸和平协议公投来个专案公投修法,
: : 让两岸协议必须经过公投,结果由年满二十岁有选举权人总额过半数决定,
: : 这也是我能接受的最低底线。
: : 最低、最少、最不济也要给我这个保证,
: : 不然以现行制度,到时候没有公投也是一切依法行政,谢谢指教!
: 如果你的想法是这样 那麽现行公投法就够了
: 国民党也是抱持这样的意见 因此根本就没有修法的必要
: 简单来说 修法只是假议题而已 拿来唬拢你这种根本没有看过法条的人
...........我以为你不懂,才会以为民进党他们要的修法是要让少数票大过多数票,
反对少数人操纵协议,所以反对公投修法,
不过看你还能抄法条,原来你很懂嘛,
所以不可能不知道修法再怎麽修也不可能让少数票大於多数票,
那麽为什麽刚才试图误导:把降低门槛等同於少数人操纵协议?
我要求的是两岸协议专案公投,
省得有人说降低门槛,谁都能任意成案,
至於你说现行公投法就够,我觉得你是在唬弄我,
你不是很懂吗?
那应该知道现在公投成案门槛很高,几乎不可能成案,
即使成案,送到公投审议委员会也会全部被打回票,
那我要一个至少让两岸协议公投能举行的专案制度应该不为过吧?
以现行法制,不需要公投,两岸协议就能如同ECFA一样生效了,
ECFA是经济议题,国民党也再三保证过不牵涉政治(虽然民进党似乎不同意的样子)
所以那也就算了,
但是两岸协议这种重大政治协议,我反对由少数人操纵决定,
你如果觉得两岸和平协议不重要,所以不需要公投也就算了,
但是你上一篇才讲:反对少数人能操纵的协议,
所以这部分立场跟我是一样的。
现在拿一个随时可能消失的公投,
消失时,提出的政党和报导媒体还能演出从来没这回事的模样,
叫我相信两岸协议会经过公投,
问题一:现行制度下就是不用经过公投啊,所以我才要求至少给专案啊
问题二:这种过一天就偷偷消失的公投保证,谁能相信?
问题三:如果连专案公投都不给修法,是不是意图欺骗蒙混,
想依现行制度,仿经济协议ECFA比照办理政治协议,
不经由全体两千三百万人的意愿,只由少数高级谈判官员决定两岸政治协议!?
来,既然马总统主张的两岸和平协议要经公投,
那麽保证两岸协议须经公投的专案修法有什麽害处没有?
没有。
这不就是实现想实现的政策而已,
难不成你现在要告诉大家:马总统主张两岸和平协议不可以经过公投,
所以这会妨碍了马总统实行政策?
不会吧?先不说这次的广告打很大,光上次报导也打很大了,
你应该知道马总统主张两岸协议须经公投。
有什麽好处没有?
有,
修了两岸协议公投之後,保证协议是经由两千三百万人参与後才成立,
好处一:能重新让人相信这个曾经一度消失的无影无踪的公投主张,
好处二:增加国民党主张的说服力,
好处三:打击民进党的可信力,
好处一、二、三,简直是好礼三重送!
要多少钱? 不用钱!!
不用钱,这麽好康?
X的,立委该拿的钱不都拿了,叫他们别吵架作秀上镜头快点审一审不就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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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6.32.185
1F:推 guare:看样子vap真的完全不懂 140.123.185.72 12/30 1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