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evegreat08 (暴君)
看板politics
标题[心得] 人权与政府效率的再评
时间Fri Dec 23 19:42:28 2011
人权与政府效率,看似冲突,事实上却非如此,
从之前的集会游行法讨论,乃至现在的金门事件,
在在的证明了国人对於「人权」概念的偏颇认知
人权至高无上,这是绝对的事实,这是民主国家的铁则,
政府需要效率,这也是不争事实,但其目的是为了人民,
有人说,人权太被人说了,所以政府效率就低落,军队纪律就败坏,
说这种话的人,很明显的不顾目前台湾是民主国家的事实,
政府效率低落如何保障人权?军队纪律败坏如何保卫安全?
一个没有效率的政府与一个没有纪律的军队,
不反省自己的内部的控管问题,把责任诉诸媒体与群众激愤,
那麽这样的政府与军队怎麽可能会有进步?
大家总爱说美国人权怎样,军纪怎样,
但真正把人性尊严写入宪法,并当作审查标准的国家,
却是二次大战中发动战争的那个国家----德国,
从集会游行法,军队纪律,高等教育,乃至法治教育、公民素质教育等,
都可以当作榜样,德国宪法怎麽写的?对军队要求是啥?
任何一国的军队连基本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难都做不到,倘若打仗了打屁?
大家总是说,人民不让军警「正当防卫」,但人民自己的防卫呢?
何谓「正当防卫」?刑法、民法,乃至所有法理学的书都有介绍,
但往往人民却爱滥用正当防卫概念,加上媒体的炒作导致人民误会,
正当防卫有个重点是「防卫」,换言之,只要攻击消失就不能攻击了,
法理上是这样说的,但是那又有证据问题,法官当然是必须两者兼顾,
但新闻怎麽说的?人民对於人权也好,正当防卫也好,都搞不清了,其他搞屁?
人权至高无上,但当两人权力发生冲突时,势必至少一方要退让,如何解决?
这应该不用我多说吧!接近基本权核心价值者优先保护!
而当人权与政府职权、军队措施发生冲突时,谁要退让?
很简单,有没有权利滥用问题?有没有比例原则问题?有没有法律保留问题?
然而,政府与军队可有想过这些嘛?
竟然还出现了,所谓的「没有国哪有家」这种话,
要知道,现代化国家首先照顾的是人民,最终要保护的也是人民
国人绝对无法想像「可以基於良心与宗教理由拒服手持武器的劳役」的概念,
因为政府也好,军队也好,乃至民众社会,将个人尊严永远置於社会之下,
不是说结构问题,就是搞个国族概念出来,难怪国人对於人权概念根本错误!
「权利滥用原则」与「法律保留原则」是限制人民权利的基本,
军队也好,政府也好,国家也好,
其存在目的就是为了保障人民,否则就是为了伤害人民,别无其他!
当然国人可以继续无视,那麽这样的事件,将会一直「传承」下去,
要让台湾在进一步的往民主法治发展,就在等100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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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不依人,依智不依识,依义不依语,
依了义经不依不了义。
-----------佛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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