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irios (手又废了...走了)
看板politics
标题Re: [讨论] 集会游行许可或报备制?
时间Mon Dec 19 21:11:08 2011
※ 引述《kevinjl (无神论者-无神得自由)》之铭言:
: ※ 引述《stevegreat08 (暴君)》之铭言:
: 我一贯的主张就是,妨碍交通就依妨碍交通处理
: 制造噪音垃圾,就依制造噪音垃圾的法律处理
: 现在的集游法除了给政府方便管制言论外,还是给执政者方便的
: 执法手段,不管谁丢垃圾,不管谁制造噪音,就是罚主办者就对了
: 所以主办者如果没有足够的能力监督参与者,根本就准备被政府罚得惨兮兮
: 这也是等同限制,没有足够财力者禁止发起集会游行
要发起集会游行本来就要负有管理的责任
因为路是你要借来用的 交通是因为你办游行而被妨碍的
行路人要因为你办的游行而绕路走
结果你说 制造噪音/丢垃圾或甚至爆发冲突 造成更大的妨碍
这样还不能处罚主办者??
还是你想要的是政府在每次集会游行的时候
派出百万名警力 两人一组
一人录影兼收音 因为要抓每一个参予者是不是发出了超过标准的噪音
或有没有乱丢垃圾
然後另一个马上开单
这样就可以不用罚到主办者
您说对吧
不然您说 制造噪音就依制造噪音的法律处理
制造垃圾就依环境保护法处理
对!!没错!!要处理 不过请问除了处罚主办者之外 要怎麽处理??
每次举办演唱会 如果超过时间或超过噪音许可量
哪一次处罚的不是主办单位??
难道处罚的是那些观众吗??
为什麽没看到你出来主持正义??
这样是不是也算政府箝制人民参与演唱会的自由??
想要搞集会游行就要负担起相对应的责任
不要甚麽责任都想丢给别人
还要怪别人箝制你的自由
肩膀硬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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