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evegreat08 (暴君)
看板politics
标题[心得] 人权、宪政与民主
时间Wed Nov 2 17:54:27 2011
在讨论这个问题时,
试想,「人权」到底在保障谁?
是那些有钱人吗?还是那些高高在上的官员?还是懂法的律师、法官?
还是说是多数人,或者是社会主流见解的,又或者是与政府想法一致的?
答案是,以上皆非
有钱人与官员有钱、有权,可以保护自己;律师与法官可以用法律保护自己,
多数人与社会主流见解,有民主程序(多数决)可以保护自己
那麽,谁需要人权保护?答案是那些弱势的人、被社会主流见解敌视的人,
也因此,才特别需要保障言论自由与新闻自由等,乃至於人性尊严与团体人权
人权是「事先」存在的,没有人权就没有宪政,更无所谓民主,
一般人认为,宪政与民主条列保障的权利才是人权,
那麽,「不婚」是不是人权?「同性恋、双性恋」是不是人权?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难,是人们自我妨碍的本能,
当两基本权发生冲突时,我们所优先保护的是「合法的那一个」,
当两者都合法时,则保护「最接近人性尊严的那一个」,
倘若是公权力侵害到人权时,就必须先看有没有「合格法律」作依规,
有了「合格法律」後,还要遵守「合法的程序」,
在实施公权力时,要确定「比例原则」与「平等原则」,
法院上,法官被要求服从「证据裁判」与「自由心证」主义,
刑事上有「无罪推定」,所保护的真的只是嫌犯吗?还是
所有人?
民事上遵循「辩论主义与处分权主义」,所保护的不正视「私法」自治吗?
人权是概括的、客观的、事前的,不能事後衡量是否应该「受保护」,
就宪法上,或者人权保障上,也从来没有说:「犯了罪就不用受到处罚」,
要知道,刑法拘束的其实不是人民而是政府与法院,
非行为前的法律规定的犯罪,法院或政府是不能处罚的,这是基本原则吧!
老实说,社会不知道这些,也不喜欢知道这些,更不愿意知道这些,
反正,一句话:法官应服从社会观感...因为他们是人,偏偏遇到问题时,又被希望像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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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判而又实证的功能:发现原理以解释和预测经济事体
批判而又规范的功能:藉科学研究所得,应用於经济政策之上
意识型态批判的功能:判别事实与价值,防阻学术为政府所滥用
-----吾将永远谨遵学习人文社会科学的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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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0.217.44
1F:→ jsports1:我很佩服s大的用心 但还是不得不说 在 180.10.77.182 11/02 18:42
2F:→ jsports1:网路上 特别是PTT这种地方 说这些是对 180.10.77.182 11/02 18:42
3F:→ jsports1:牛弹琴曲高和寡的成份高些 180.10.77.182 11/02 18:43
4F:→ takase:人权,或者自然正确从来不是"先天"的 123.205.55.3 11/02 19:07
5F:→ takase:如果看不清这点,会很危险 123.205.55.3 11/02 19:08
6F:→ zbuda:不过还是有点建议他用出书的方式 119.14.17.86 11/02 20:01
7F:→ zbuda:一来是现在人只信任书 119.14.17.86 11/02 20:02
8F:→ zbuda:二来也是防止悲剧吧 119.14.17.86 11/02 20:04
9F:→ stevegreat08:当自己的权利都看不到了,写一百本书111.249.129.145 11/02 21:52
10F:→ stevegreat08:也还是不懂吧,就好比说佛经有三藏十111.249.129.145 11/02 21:53
11F:→ stevegreat08:二部,解释的书也很多,也从来没多少111.249.129.145 11/02 21:53
12F:→ stevegreat08:人翻,那麽多写一本又有何用?111.249.129.145 11/02 21:53
13F:→ zbuda:写完後才发现我想的是学校教课书那种看得见 119.14.17.86 11/02 23:05
14F:→ zbuda:的 119.14.17.86 11/02 2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