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kase (............)
看板politics
标题Re: [心得] 重组「权力」的架构
时间Tue Nov 1 19:22:12 2011
※ 引述《stevegreat08 (暴君)》之铭言:
: 标题: Re: [心得] 重组「权力」的架构
: 时间: Tue Nov 1 16:01:36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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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引述《takase (............)》之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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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rom: 111.249.129.145
: → takase:1.你要反对的根本问题是以党领政,却拿 123.205.55.3 11/01 16:11
: → takase:内阁制做解药?....不好意思,真的会让我 123.205.55.3 11/01 16:12
: → takase:想到议行合一.... 123.205.55.3 11/01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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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抱歉,我从不认为该废掉政党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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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所要反对的是「过度的造神运动」所引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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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统制或双首长制,容易以领袖个人魅力来主导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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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对於台湾民主演进上,有许多问题
.......你这麽回,倒让我更担心了
过度的造神是果不是因,根本原因就在於高度集中的政党设计以及随之而生的
以党领政弊病
我的意见不是废掉政党政治,然而现状就是这样
你想避开以高度集中,以党领政导致的"造神",却又提倡内阁制?
不觉得很矛盾吗?
: → takase:2.司法独立大家都会讲,问题是你要怎麽在 123.205.55.3 11/01 16:13
: → takase:安排? 123.205.55.3 11/01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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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独立如何安排,这问题一直是个很有趣的问题,
: 「司法独立」最基本的要求是回到「尊重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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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次是,司法官选拔上,如何让他们能取得公众信任?
: 安排了什麽制度,难道民众就会信任其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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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独立必须具备的要件,其中的一项是:法律的健全,
: 当法律稳定,司法就会独立,倘若特别太多则最後仍会伤害司法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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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这问题不是制度上的问题,而是如何法治健全的问题,
: 在这之前,至少作到法官资格必须严格审查,其任期除弹劾外不容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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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俸禄不得减少由法律规定之,其退休必须受到保障,
: 另外,上诉门槛应该放宽,法官与检察官在诉讼法上应分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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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起诉时,人民无须烦恼诉讼系属是否发生问题而使其诉讼成本降低
承上,司法权"应该"独立 大家都知道,可是实际上"能不能"独立?
这不光是强调法治的问题.....
简单的讲,台湾的司法改革与司法独立是在民主化过程中确立的
光是有完备的"法",在党国体系下也不能"治"啊
法官严格审查,表面上不错?但实际上谁来审查?谁来推举?
这不是在走回头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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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kase:3.有专业的监察官...谁指派,谁公推? 123.205.55.3 11/01 16:14
: → takase:这又不是回到了老问题 123.205.55.3 11/01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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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有没有发觉,当你问这个问题时,有没有想到其他国家的监察使如何指派呢?
: 是不是废除了民选元首,就没有元首或相当於元首权限的职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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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直是台湾人思考上的迷思,似乎「谁」公推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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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却忽略了,所谓的「独立」并非只是制度上的问题而已...
: 请参考瑞典与丹麦监察制度,以及纽澳地区的监察制度,或以色列监察制度
你还是没有正面回答我的问题,光就台湾现有的条件而言
监察院是干嘛的?监察委员又在干嘛?
这不光是制度的问题,问题在於橘越淮会不会变成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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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kase:4.你在谈各国的民主模型时,有没有注意到 123.205.55.3 11/01 16:15
: → takase:"中华民国"本身体制的演变 123.205.55.3 11/01 16:15
: → takase:甚至为什麽台湾弄到半天会吵成四不像的 123.205.55.3 11/01 16:16
: → takase:"双首长制" 123.205.55.3 11/01 16:16
: → takase:忽略了这些,大谈北欧如何如何,英国如何如 123.205.55.3 11/01 16:17
: → takase:何会不会太理想主义了? 123.205.55.3 11/01 16:17
: → takase:橘越淮为枳说的就是这个问题 123.205.55.3 11/01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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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中华民国本身架构出了什麽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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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中华民国体制到底谁可以明确告诉我们演变是什麽?
: 我明话点说,中华民国也好,台湾也好,从来对宪法体制都是方便就好,
: 「双首长制」不是如台湾这般的,那为何最後会变成这样呢?
: 请问,台湾是否曾经有过「内阁制」的精神呢?
: 还是说我们要把「双首长制」当成国王的新衣呢?
: 我不大谈特谈,而是把之前的东西作一个整理,发了两篇文章,
: 要知道,「制度」这东西是一连串规定与习惯的,
: 倘若,依照你的说法,就是把宪法放给他烂,然後说这本来就是如此这样!
我没有说"把宪法放给他烂",但是你提的这些意见有没有考虑过可行性?
全部推倒重来不是改革,是革命
先有人才有法,要有人去遵守、去行使,去认同,法律才有意义
你光是喊内阁制很理想,要尊重法律、司法独立很容易啊
可是真的在做的人怎麽想呢? 90年代初台中地院的事情可以仔细研究研究
: 政治学,总是会以比较方法作为讨论?
: 难道他们也不知道「橘越淮为枳」?否则为何还侃侃而谈?
: 甚至有学者把台湾这体制当成双首长制,政党宣传着,民众盲信着,这样!
: 别以为学着们、政治人物们都不懂这些道理,那为何总有人提出这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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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纳出两点原因:第一为方便,第二为改善,至於谁是後者谁是前者,在所不问!
政治学没有你想的那麽简单,谢谢
我不知道你浓厚的不信任情绪是怎麽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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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 CrazyMarc:这个世界的问题不在於欠缺理想,而在於 1.171.106.177 11/01 16:18
: → CrazyMarc:如何实现,有梦固然最美,希望未必相随 1.171.106.177 11/01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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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现之前,必须先有规划,
: 否则在未发生前,所有的事都是不可能完成的事,那麽我们还做不做呢?
要达成你的理想很简单,那就是KMT和DPP一夕之间都转性了,变得正直善良
进行党内改造,然後双方合作推行政治革命,重头修一个以内阁制为准,
前後一贯的宪法
用说的很简单
: 我在「重建法的秩序」的一文中提到一个概念,
: 「钱、权、拳」被视为世界秩序的三头马车,「法」只是他们的游戏,
: 但是,到底谁是谁的游戏呢?
: 如果没有「法」,「钱」与「权」何来?最後徒剩「拳」!
: 然而用「拳」时,自己力气大就一定会赢嘛?力气就一定会输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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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权、拳」是强人的游戏,「法」是弱者自保的工具,
: 自认弱者,又把「法」弃如蔽屣,就等同於自己赤裸裸的曝露在蜂群之中,
: 因此,我自认弱者只好以「法」自救!民主没有宪政,何来民主?
民主和宪政从来都不是单纯的因果关系
不是先有了宪政才有民主,先有了法治才有民主
甚至,你强调"法的秩序"到後来,是不是就走上了Schmitt的决断论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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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205.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