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mping (单兵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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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情报] 农舍风波/滥用农地的 岂止苏嘉全?
时间Sun Oct 9 21:17:32 2011
转贴:自5942888的发言讨论
http://udn.com/NEWS/OPINION/X1/6641090.shtml#comments
「土地法」第三十条(请参考注)这是民国八十九年以前有关於农地移转的身份限制
(意思很简单就是要有自耕能力证明 也就是身份证户籍登记上是农民),
但是在二年多前,也就是在民国86年5月21日 修正公布之「户籍法」业已废除行业
及职业、教育程度登记、、、嘿嘿!
这就说明台湾有一股「炒作农地捞取暴利的黑暗势力」在立法院运作,
先废除「户籍法」里头必须登录的行业及职业(自耕农、佃农、、),
二年後在废除「土地法」第三十条、、、正式全面开放农地可以不限身份的自由买卖、、
这就是这一小撮黑心政客,破坏国土规划、引进外力掠夺农地的操作方式、、、、
但是这仅是农地买卖而已,至於农宅兴建呢?
依现行法规『农业发展条例~第十八条第一项』依然还是规定的很清楚~【申请兴建农舍之
申请人应为农民】
(农民身份认定的正式文件请参考内政部86.11.6台内营字第8689011号函)
我的意思很简单
全面清查民国八十九年以後兴建的农舍,清理後、、
再清查民国86年5月21日 修正公布之「户籍法」废除行业及职业登记以後无法认定农民身
份,
造成兴建农舍的乱象、、、分二阶段实施,还给台湾农业一个正常永续发展的空间、、、
至於民国86年5月21日以前的农宅根本没有必要再重起调查,以免造成真正农民的困扰
注:
(一)「土地法」第三十条:私有农地所有权之移转,其承受人以能自耕者为限。违反规定
者,其所有权之移转无效。
(二)「土地法」第三十条之一:农地继承人部分不能自耕者,於遗产分割时,应将农地分
归能自耕者继承之。
农地继承人均无耕作能力者,应於继承开始後一年内,将继承之农地出卖与有耕作
能力之人。
内政部86.11.6台内营字第8689011号函
案经本部邀请行政院农业委员会、省(市)政府及部分县市政府召开会议研商获致结论:
一、 查八十六年五月廿一日华总(一)义字第八六○○一一六二五○号总统令修正公布之
户籍法
已删除户籍登记中行业及职业登记,依都市计画法省(市)施行细则
及实施区域计画地区建筑管理办法等规定申请兴建自用农舍检附农民身分证明应依下列规
定办理:
.
.
起造人无专任农耕以外之职业或劳动工作者,并予切结。
申请基地为起造人所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由专业人士的见解,最後的说明公务员无法建农舍,
屏东县的公务员似乎要为苏背黑锅了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27.5.103
1F:推 kcling:86年解释函是不是能推翻90年公布93年修正的 118.233.185.77 10/09 22:24
3F:→ kcling:须检具的文件,有人说除审文件外尚须查明 118.233.185.77 10/09 22:30
4F:→ kcling:所谓农发条例第三条第三款的广义农民 118.233.185.77 10/09 22:30
5F:→ kcling:我不这麽认为,法令已经规定人民需检具的资 118.233.185.77 10/09 22:33
6F:→ kcling:料,公务员行使权利必须要相关法令支持 118.233.185.77 10/09 22:33
7F:→ kcling:既然法已规定,核准的公务员要叫对方补件或 118.233.185.77 10/09 22:34
8F:→ kcling:切结,至少也需要解释函作依据才行吧 118.233.185.77 10/09 22:36
9F:推 pemoney:当初法令通过就有人说是灭农法令 59.114.56.67 10/09 23:06
10F:→ pemoney:没人重视到现在苏嘉全事件才再拿出来 59.114.56.67 10/09 23:07
11F:→ pemoney:到底是总统候选人应该要被重视还是辛苦的 59.114.56.67 10/09 23:08
12F:→ pemoney:农民,立法委员也真会打自己嘴巴 59.114.56.67 10/09 23:08
13F:→ angel510:苏嘉全自己管好自己就好了,管到别人去咧 117.19.230.208 10/09 23:41
14F:→ menontw:身为政治人物不只是要符合法律标准 124.9.131.124 10/10 11:06
15F:→ menontw:更重要的是符合社会观感 124.9.131.124 10/10 11:07
16F:→ menontw:苏嘉全可能还无法看清这点 124.9.131.124 10/10 11:07
17F:→ eemail:农委会说地价税已暗示非法才是搞笑...地价220.129.126.228 10/13 07:31
18F:→ eemail:税根本就是说明合法了....什麽烂机关220.129.126.228 10/13 07:32
19F:→ eemail:黑社会说我罩你才收钱的...收钱还不罩你...220.129.126.228 10/13 07:36
20F:→ eemail:比黑社会还不如220.129.126.228 10/13 07:36
21F:→ eemail:对啦...收税的不是农委会但这是政府机关之220.129.126.228 10/13 08:12
22F:→ eemail:间的问题,你们该自己去搞定...没加这句大概220.129.126.228 10/13 08:13
23F:→ eemail:又有人会说地价税不是农委会收的说我乱讲@@220.129.126.228 10/13 08:14
24F:推 skyknighter:台湾很多的法令,都不错。只是执行时 1.170.8.44 10/15 21:54
25F:→ skyknighter:都变了样。台湾是个法治的国家呢? 1.170.8.44 10/15 21:54
26F:→ skyknighter:应该不是?还在威权操控的阴影下。有 1.170.8.44 10/15 21:55
27F:→ skyknighter:权、钱,就可以开法律的漏洞。 1.170.8.44 10/15 21:56
28F:→ skyknighter:台湾的司法,也经不起检验。 1.170.8.44 10/15 2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