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bise (清了清喉咙 他继续唱着)
看板politics
标题Re: [闲聊] 一个诡异使用「民主」概念的文章
时间Fri Sep 30 21:43:27 2011
原文恕删
记得曾经看过一篇介绍美国的法庭制度 陪审团制 的文章
里面说到:
当陪审团中若有小部份人坚持己见时
就算只有一位,也会变成陪审团无法达成共识、因而休庭择日再开的情况
即使其他人都赞成某个决议,只要有一位坚持反对,就不会做出判决
通常这种占绝对少数的人最後会以弃权来促成判决的决定
请问
共识决的定义是否就像陪审团制
当所有人都不反对(弃权就代表不反对)这个提议之後
才把提议晋升为决定或政策呢?
还是根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东西?
或是有些许的差异呢?
请对共识决有研究的版友帮忙释疑吧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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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帽协会成员在会长纳雷什金(Dmitry Lvovich Naryshkin)主持下,
一致推举亚历山大‧普希金为副会长和勳章历史编纂家。
一封寄给普希金、诱使其与人决斗并因而死亡的匿名黑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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