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evegreat08 (第六天魔王暴君)
看板politics
标题[心得] 廉政署「系统」
时间Sun Jul 24 08:59:49 2011
之前,我跟朋友有讨论一件事,
如果「廉政署」定位是与「监察院」合作的系统的话,
那麽是否连「政风系统」也能纳入的话呢?
倘若监察院「有权」决定政风系统的官员,
或者,让监察院对廉政署专员有「同意权」或「建议权」,
建立一个「监察系统」,然後让监察院「转型」,
换言之,让监察院变成「人权监察机构」与「纠正机关」,
至於廉政工作应该尽可能保留给廉政署政风系统,
如此一来,就可以有明确的「分工」,
而且,监察院的弹劾权可以专门对付高级文官与政务官,
这样应该可以发挥很高的廉政功能
我们讨论时,认为分工可以避免「叠床架屋」的问题,
毕竟就宪政定位上、资源上与能力等,
双方都无法发挥「完全」的功能,既然如此就做彼此能做的事!
就像我之前说的,政府有当为与不当为的事,同理,政府机关也是,
当大家把焦点放在选举时,(理论上)把期待都放在总统与立委上时,
更要小心发生错误,不过我们也只是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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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法者,大公不公,大仁不仁,
有功於前,不为亏法,有善於前,不为损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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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zippy:叠床架屋 脱裤子放屁 59.115.79.90 07/24 11:05
2F:→ zippy:我是说廉政署的设立,不是说原PO的架构 59.115.79.90 07/24 11:05
3F:→ stevegreat08:呵呵,不然总部能说把刚挂上的牌子拿 180.218.35.171 07/24 11:31
4F:→ stevegreat08:下去吧... 180.218.35.171 07/24 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