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xboy11 (tt)
看板politics
标题Re: 有关郭冠英事件的法律人碎碎念
时间Tue Mar 24 15:18:57 2009
※ 引述《houkoferng (林全部长问候您)》之铭言:
: 你可以不用理他了
: 他根本搞不清楚争论的重点在哪
: 从一开始就有人拿送公惩会当做炒作的重点
: 所有的问题都在於「依法行政」,因为有人认为会官官相护
: 所以不应该依法行政,应该直接免职,否则就是纵容。
: 凡是强调送公惩会是依法行政的,就是护航、就是帮范讲话
: 最後范因为欺上瞒下,被依法规给免职,就以为抓到一个无敌证据一样
: 从头到尾有人就是不停跳针,根本不知道讨论的重点在哪里。
炒作在哪?
考绩法本来就赋予新闻局
对於郭冠英做免职的权利
而新闻局并未确实调查并做出免职决定
这样叫做依法行政?
这样应该叫做怠忽职守才对
因为考绩法赋予新闻局查证及决定的权利
而新闻局却推给公惩会
殊不知公惩会要调查
也是必须由新闻局提供证据
所以你新闻局第一时间
不好好查又推给别人
又叫郭冠英去加拿大"交接"
这不是怠忽职守是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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