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manderson (大头)
看板politics
标题Re: 有关郭冠英事件的法律人碎碎念
时间Tue Mar 24 10:42:24 2009
※ [本文转录自 KMT 看板]
作者: tomanderson (大头) 看板: KMT
标题: Re: 有关郭冠英事件的法律人碎碎念
时间: Tue Mar 24 10:39:35 2009
※ 引述《roxinnccu (触身球专家)》之铭言:
: ※ [本文转录自 politics 看板]
: 作者: roxinnccu (触身球专家) 看板: politics
: 标题: Re: [闲聊] 公务人员退场机制~
: 时间: Mon Mar 23 22:05:16 2009
: 有人建议我回文,我就回个文把郭冠英事件的一些...
: 老实说只有法律人会去动的脑筋多讲清楚一点
: 我这样讲好了
: 1.首先说马政府处理的部分
: 有人认为新闻局调职-停职-免职三段有点进退失据
: 老实说我不这麽认为,不过就是根据情事发展、具体事证作
: 如同我在某篇文推文中讲的,我看到的是很典型的国民党官僚处理模式
: 这是称赞不是丑化,先搞清楚
: 国民党官僚有个习惯是:『要婊人也要找法律根据』
: 这不,老蒋要剿匪也会搞个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让自己变成『非常大』总统
: 脱离了那个威权时代,立法甚至行政都不再是国民党大头说的算以後,
: 这群老官僚脑袋并未变
: ....老实说在民主法治社会中这是一种美德,尽管会有人认为有点恐龙
: 但大家要记住的是:恐龙本来就是一个民主法治社会会有的外观
: 你要快,找共产党执政保证你快,看你要选哪个
恩恩 什麽都要有法律依据没错
恐龙本来就是一个民主法治社会会有的外观 这点真的难以苟同
: 2.要厘清的是:郭冠英的『言论』实在没有『犯法』
: 类似药事广告这种言论真的有法律规范,抱歉族群歧视的言论没有
你都承认有族群歧视了
: 你不爽,我也很不爽,但就是没法律规范这种『言论内容』
: 没有法律规范那他就有讲话的言论自由
: 而且相较於药事广告这种言论,
: 类似郭冠英这种牵涉到国家认同的还会被当成高价值言论
: 这就是我说,你如果抓着郭冠英言论无限上纲立法限制的话,有违宪之嫌的原因
请问一下 法律没规定 代表宪法没规定吗?
自己都承认有族群歧视了 立个法对族群歧视跟煽动的持有公器之人给予惩罚
何来违宪之说?
: 你拿诽谤罪那些当比喻,说言论自由也不能无限上纲,是不正确的
: 诽谤就是针对有损人家名誉的言论作刑事规范
: 那好我再问一次:『请问有法律规范族群歧视的言论该当什麽责任吗?』
: 这是基本逻辑问题
: 匿名笔名与否根本不是重点,他就是用郭冠英本名讲,那也是无法可管
: 刚刚徐佳青在2100那边讲忠诚问题,要马刘对郭的忠诚问题有意见
: 那更是个笑话
: 我真的想问问民进党人:『你真的希望还无限上纲忠诚考核这件事吗?』
: 呵呵,问问你们自己吧,不要满口反威权结果自己想的都是国民党威权那套
: 回到正题:
: 假设郭不是公务员,就不过是爱国同心会一流罢了,你顶多当他疯子
: 他的问题是身为一个公务员讲这种话又悍然不遵上级指示,还旷职
: 落到今天这种下场,只能说自找的
我真的觉得法律人真的很厉害
似是而非的言论真会讲 第一段讲族群歧视 第二段讲忠诚考核
然後最後的结论 又说了假如不是公务员只是疯子 落得今天下场是自找的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笨蛋所以才看得出你见解里的重点
: 3.更深入的讲:
: 行政机关在公务人员考绩法上的处分,可以单纯以公务员『言论内容』为依据吗?
: 抱歉,我真的认为不是很妥当,
: 我倾向不要让这个案例变成後续行政长官可以遵循实质审查下属言论的案例
: 应该要定调:这是因为郭某言行『大大不入一个公务员的格』所以可以免他职
: 换句话说:
: 我可以接受说,『因为他的言行"不入一个公务员的格"』所以处分他
: 但我无法忍受:『因为他的"言行不当"』就处分他,
: 除非有法律确实规定言论内容『当』与『不当』
: 在没有这个法律之前,请你说明为何他的言行哪里又怎样的不适合一个公务员去作
: 而不是一句话『言行不当』就把他砍了
: 这讲起来有点绕口令,不过你多看两遍就知道差别
: 你如果让上级可以随便的审查公务员的言行本身,
: 也不管他这个言行是不是有违他的公务员身份的格,就发动考绩处分
: ...................我告诉你,这就真的是威权复辟.......别闹了
: 这又要回到前头讲,我认为新闻局连续这几个处分很适当的原因了
: 调职、停职是因为『疑似郭就是范』,而范的言论似乎又不是很妥当
: 所以要停职,送司法性质的公惩会作调查,行政体系自己不作决定,
: 让公惩会的人去根据公惩法审议看看范是不是郭,
: 如果是的话这家伙这样讲又入不入一个公务员的格
: 不入格很大,那最严重就是撤职;认为不严重一点就休职减俸干嘛的
: 这就不是行政单位能管的了,
: 其实送公惩会对一个事务官来说也已经是很大条的事
: 毕竟送公惩会很多时候都会牵涉到先期停职处分,这不是开玩笑的
: 老实说在这种状况新闻局就做出停职送公惩会决定已经是相当敏感了
: 说国民党『包庇』郭冠英实在说不过去
: 等到他自爆又不遵上级指示+虎烂长官的事证确定了,
: 相关事证确实出现在新闻局考绩官员面前了
: 那抱歉,没有人这样当公务员的,这已经不用调查研究了,
: 就是100%不入公务员的格,行政机关不直接考绩处分就说不过去了........
听你三段的言论 只有送你一句 听你在扯扯铃
从头到尾你的命题跟你的结论就很大的出入了
姑且让我这个笨蛋帮你的文张解析一下
郭冠英今天的言论已涉及到族群歧视 假如今天他只是爱国同心会的一份子
我们顶多只是把他当成疯子看待 但问题是他具有公务员的身份 这样的言论在没有
法律的罚则下 顶多只能依照「他的言行不入"公务人员的格"」来惩罚他
但该位法律专家似乎认为这样的言行似乎没有违宪之虞
更认为用族群歧视来限缩公务人员的言行并无必要
当然每个人的心证我们都予以尊重
但倘若这样的心证出现在法官跟检察官的身上 我们当然也尊重
只不过只让我们深深感觉古人铭言:"儒以文乱法"当真在现今的社会彻底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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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32.229.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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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omanderson:转录至看板 HatePolitics 03/24 10:44
1F:推 valepiy:这位大德把某R当成儒了? 他应该会不爽xd 118.168.4.162 03/24 10:57
2F:推 roxinnccu:某r很乡民+暴力的XD,只不过脑袋多了点 61.217.109.74 03/24 11:16
3F:→ roxinnccu:法律人的碎碎念罢了 61.217.109.74 03/24 11:16
4F:推 CrazyMarc:我已经彻底PTT魔人化了 XD 123.193.32.84 03/24 11:18
5F:推 woosung:某r是法律人?难怪文章搬弄是非到极点作恶 220.141.42.149 03/24 17:11
6F:推 roxinnccu:一堆状况外的怎看都是会作恶的...我看 218.166.157.16 03/24 20:09
7F:→ roxinnccu:『你们』这些状况外的也感到恶心 218.166.157.16 03/24 20:09
8F:推 mystaunch:这篇作者眼睛瞎了吗?人家说无族群歧视 61.65.66.168 03/31 17:58
9F:→ mystaunch:硬要说有!还有宪法只有种族歧视,无族群 61.65.66.168 03/31 18:00
10F:→ mystaunch:你以为民国34年定的宪法会有考虑台湾现 61.65.66.168 03/31 18:00
11F:→ mystaunch:提吗 61.65.66.168 03/31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