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reakofdawn (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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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问题] 立法院主决议的效力?
时间Fri Jan 16 14:07:15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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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平:两党两岸互动主决议并存较圆满
(中央社记者李明宗台北15日电)立法院今天通过两岸应对等主决议,
立法院长王金平表示,中国国民党与民主进步党的提案并存,大家比较圆满。
立法院院会13日处理98年度中央政府总预算案时,通过民进党立法院党团主决议提
案,「中华民国(台湾)为主权独立国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离而治,互不隶属。
我国政府各级公职人员於两国协商或任何两国人士官方、非官方场合会面,均应
以『正式官衔』参与,不应自我矮化,损害我国国格」。
立法院今晚通过另一项主决议,「我国政府各级公职人员於两岸协商,或任何
两岸人士於官方或非官方场合会面,均应以对等、尊重方式参与,如对方以正式官
衔出席,我方亦应以正式官衔出席,不应自我矮化、损害我国国格」。
王金平於立法院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民进党提案指中华民国是主权独立国家,
大家都承认,至於两岸互动要用什麽名义,「什麽时候用官方,什麽时候用比较方
便的」,国民党的提案,适用於现代两岸互动,两党各取所需,两案并存,
比较圆满,也要感谢民进党。980115
...................................
想问的是,立法院的主决议的法律效力是什麽呢?因为看上面民进党跟国民党提出的决议
觉得有相互抵触的地方,那到底是要照哪一个决议,如果照了某一个决议,那另外一个决议
怎麽办呢?烦请专家解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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