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nhater ()
看板politics
标题Re: 强制报备制的集游法 VS 委任直选的总统选举
时间Fri Nov 21 15:36:58 2008
※ 引述《kevinjl (无神论者-无神得自由)》之铭言:
: ※ 引述《seirios (手又废了...走了)》之铭言:
: : 王定宇跟他的朋友们要让张铭清知道台湾跟中国是一边一国
: : 结果就让台湾登上国际媒体大大丢脸一番
: : 这样你很爽吗??
: 是媒体让你觉得丢脸
: 中美断交 那时更糟糕的行为
: 媒体让人 觉得抗议者很有骨气
不要忘了,国外的人,大部份也是看看媒体,
而且中美断交,跟现在人家学者老头来访
被撂倒在地上,完全就是两码子事。
: : 台湾人看到中国官员就像一个精虫充脑的色狼看到一个火辣的美女一样
: : 就想冲上去蹂躏一番
: : 那种丑恶的嘴脸拨放到全世界你很爽吗??
: 同样 是意识型态的作祟罢了
一个壮年人冲过去推拉撂倒老头的画面放到全世界,
跟意识形态何干?
: : 那如果管理者不同意你的路权申请
: : 请问你要怎麽办游行??
: 换路线 换时间 取消
: 目前不就是如此吗?
什麽时候如此了?
最近都习惯先早八百年就放风声,
老子X月X日要游行,大家来吧!!
然後就用群众聚集的力量,强迫政府单位必须核准
政府不得不然胁迫下核准了,主办单位就开怀了。
结果政府转念一想,这样的状况继续下去可能会造成维安上的危险,
或是国际形象上的受损,所以改变了一下政府单位原本内部的行程,
然後聚众者就会光火的怒骂政府,
因为政府明明知道他们要抗议要丢鸡蛋的对象是谁,
却刻意把安排的时间错开,让他们没有办法好好的大起一场冲突。
所以他们就不要和平理性了。
然後等到事情过去了,
再回来自HIGH说:政府都被我们逼的改时间了!这是人民的胜利
最近的模式是这样的,不要搞错了!
: : 还是就原地打坐呼口号?
: : 还是又要说人们有集会游行自由
: : 为什麽不同意我们的路权申请
: : 马政府打压!!??马政府傲慢无礼!!??
: : 马政府无视人民自由!!??
: 要看看 反对路权借出的理由是充足
: 同一时间,入口可以借 出口不能借 就是双重标准
奇怪了,如果入口人少,出口人多,
所以出口部份维安困难且影响较钜所以不能借,
,这又哪里双重标准了?
: : 是啦 我是没有办过那种几十万人的活动啦
: : 更没有办过丢汽油弹砸警察 冲撞警察还高喊警察打人的活动啦
: : 我也顶多在很多很多年以前办过甚麽大学的宿营啊游览等等的活动
: : 那时我就知道一件事情
: : 就是我办活动的时候一定会影响到其他游客的权益
: : 所以就一定要跟管理者(比如园方或馆方)申请办这个活动
: : 如果管理者认为会影响到其他人的权益而不准
: : 我也不会打着"我有办活动的自由"的名义
: : 一定要管理者同意.....
: : 啊对!!取缔完你们以後 你们继续在路上游行
: : 塞车就继续塞 行车人的权益就跟时间跟金钱被你们玩掉了
: : 反正罚款是主办单位付嘛
: : 跟游行的人没啥关系
: : 然後主办单位再来说"我已经叫他们解散了 他们不走我也没办法"
: : 责任推得一乾二净
: : 然後呢?警察就要一个一个去开单吗?
: : 你在讲啥啊
: : 集会游行是一堆人开着车去的喔?!
: : 还是你要办的是大家开车来游行?
: : 还是你要拖吊车去把行人给拖吊走?
: : 还是你要拖吊车去把那些被你们塞在路上的车给拖走
: : 还给你们一个"游行的空间"?
: : 谁办的集会游行当然就要负起维护秩序的工作!!
: : 一但有了失序的行为
: : "不管是不是主办单位指使的"
: : 肇事者跟主办单位当然"都"要负起责任
: : 你想要带人出来就要有能力维持他们的秩序
: : 你以为办个集会游行就只要走走路就好了
: : 其他甚麽游行安全 游行秩序等等的就通通丢给警方喔?!
: : 给你自由还不想负责任喔?!
: : 还只要违法的人受罚而已勒
: : 那下次我带一群黑道兄弟去你家门口游行抗议一下
: : 结果兄弟们玩得太爽了冲进你家把你家翻箱倒柜
: : 该拿的拿该砸的砸
: : 我这个带人去的就站在旁边啥也不做啥也不说
: : 也不鼓舞 就顶多大喊两句"别砸了!不要这样!大家回去吧!"
: : 然後就拍屁股走人
: : 你就不要来找我负责喔
: : 我只是带他们去你家门前抗议而已
: : 我可没要他们冲进去喔
: 谁砸人砸东西 谁冲进去 就罚谁
: 他受谁指使 只是指使者 也要受罚
: 负责人 为甚麽要被罚?
: 失序的责任 没有一定是负责人需要承担的
那这个负责人是在负责啥?
为啥要叫负责人?
今天有人带着家里的狗上街,结果把人咬死了,
就对狗开单?就杀狗抵命?
更别说被这些负责单位或负责人"带"上街的,
是一个个有更多行为能力的"人"了。
既然你带着群众上街,
於公,既然你以一个诉求号召了民众,你就应该对这些民众的行为有基本的责任
於私,这些民众听了你呼朋引伴的鬼话,跟着你上街,结果出了事情
,所谓的"负责人"拍拍屁股说,这不干我事。
你觉得这样很OK吗?
: : ............这样对吗??????
: 有集会游行法 有违法的人
: 没有集会游行法 也会有违法的人
这根本就说不通,
不然,
有刑法,有人会杀人,
没有刑法,也会有杀人的人,
所以刑法不必要吗?
: 有集会游行法 搞破坏的人 可以嫁祸负责人
: 没有集会游行法 搞破坏的人 无法嫁祸负责人
看来您还真是人性本善的爱用者,
那你怎麽不说,
有集会游行法,那些聚众上街又不会管事不不负责任的"负责人"
会有所警惕不敢任意滋事?
没有集会游行法,就跟猛虎脱缰一样,有可能会有人因为没有特别的约束,
所以更恣意的纠众上街闹事?
: 有集会游行法 民众分不清 被驱离施暴
: 是警察或上级单位的 对其言论的压抑暴力
: 或是妨碍交通?
重点在於,大部分台湾大规模的游行
(不要再扯什麽两人三脚的东西了,那种东西除非你要闯管制区,
或是有特殊维安状况,不然根本不会有警方吃饱了撑着去驱离的。)
在你还仔仔细细想要去区分到底是路权还是集会游行的时候,
两样就都已经发生了。
因为现在的大游行,根本就混乱的难以区别。
: 没有集会游行法 只要不违法就没事
这种说法感觉上比较像是,
因为觉得违反这种法的罚则较重,
所以千方百计要把这种法弄掉,
然後以後只要用那种轻微的道路法规来敷衍就好,
但是当以为这样的行为,图利的喜欢上街游行的民众时的权利时,
实际上是牺牲了其它正正常常过日子上下班的老百姓的权利。
: 例如 当警察驱离群众时,单纯站在路边的人
: 因为没有违反法律 所以他可以安心的站在路边
: 但是有集会游行法 单纯站在路边的人 就会被视为 非法集会的一份子
: 遭到警方驱离
这个您真是多虑了,
警方驱离的时候,难到是一个盯一个?
那如果上街民众好几万,岂不是把全省警力都调来了?
一般如果强制驱离,就已经会造成混乱的场面了,
在那种兵荒马乱的时候,还有行人开开心心,悠悠闲闲的站在路边?
通常那不是看热闹的,就是在事後故意装做事路人甲,想避开麻烦的。
就算真的有极少数不小心被波及的,
那也可以在事後透过正常管到提出申诉赔偿
不需要因为这样的偶发状况,就动不动要废除法律。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0.248.7.55
※ 编辑: linhater 来自: 60.248.7.55 (11/21 15:44)
※ 编辑: linhater 来自: 60.248.7.55 (11/21 1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