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nfinity0428 (Infinity)
看板politics
标题[建议] 集会游行法建议创立全世界最新的"使用者付费制"
时间Tue Nov 11 00:03:53 2008
最近一直争议的集游法只能在两制之下寻求一种
就如台湾只能在两大烂政党中选择哪一个比较不烂来支持一样
那干嘛台湾不能立下新制度
以台湾大学生的智商
应该能想出更好的制度吧
所以当我来乱也好
我出的主意不错也好
我建议修改为"使用者付费制"
何为使用者付费原理相信大家都知
因集会游行一定需要用到场地
而场地通常属於公共场所(不知游行场所能不能抽菸?)
不然爽自己在私有地搞集会游行阿..........这句离题了
举例来说
我想在凯达格兰大道动员游行
可采事先预约
有多个团体同时预约时
看谁预约人数多谁得标
并缴交游行费用每人头10元(会不会太少阿)
各团体须先粗估参与游行人数
并缴交粗估人数半数之保证金
例如动员50000人就要缴交保证金250000元
登记单位就那条路属哪个警局辖区就找哪警局登记(需事先制作可挂胸前的游行牌)
假若超过原本预估人数
每多一人酌收100元
如此一来可达掌控人员之目的
也不会出现只动员3万却硬说动员30万的情形发生
另报备制也可采用
临时想加入者可至辖区警局登记缴交100元後并领牌
另警察会打人一事通常起因於互相发生冲突事件
其实辖区分局既然收钱
就应做好清点人数以及交通管制的工作
为了拉近警民关系再加个代订便当服务好了
假如游行发生暴动应追究发起人责任
俗话说"没那屁股,别学人吃那泻药"
既然发起游行就要有那能力管理自己号召来的人
因此发生暴动轻者"发起人"罚款500万重者财产充公(总有人受伤需要医药费吧)
这里我也想到会有人问"若有人趁机作乱呢"
那就是警察可把他打个头破血流断手断脚
谁叫他要跑来乱
这也算是替发起者找台阶下
当然以上纯属本人小小意见
一定有所不足之处
不知有人可多加补充一下
也请多加支持一下
应该不会有人支持我的建议
而也搞个学运
若真有人相支持并搞个学运
名字我也想好了
"蜜地瓜学运"
代表是追求甜而和谐的世界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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