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megg911 (黑色千羽鹤)
看板politics
标题Re: [转录]有一个有一点白烂的问题
时间Mon Nov 10 14:55:51 2008
※ 引述《STEM (穿过街道看见海)》之铭言:
我大概知道你想讨论什麽了
你想讨论的应该是即使拿海贼旗的有人权
但是在造成这麽大压迫与恐慌之下是否还是应给予同样的人权吧?
这里我可以跟你说,很遗憾,我们依然必须给予
因为,我们是一个民主法治的国家
所以在他做出"实害"之前,不能因"未知"的危险去侵害他的人权,即使99.99%可能
比方说一个强暴犯被释放後再犯的比率非常高
周遭的人都会因为附近住了个强暴犯而心生恐惧
但是我们依然不能对於其服完刑期之後给予人权上的侵害
在他没有"再犯"的情况下,我们都不能阻止他深夜单独出门
我知道你所要表达的是什麽,你希望我们思考为了这样的人权不惜付出如此大的成本吗?
为了拿海贼旗的人权,我们难道不顾那些担心受怕的可怜人民吗?
当然要顾,但是不能以"侵害他人人权"的方式顾
可以要求保全配枪,可以要求警察多注意点,可以多要求架设摄影机
但是绝对不能要求,在他还没做出伤害前把他拖走
在你希望大家思考的同时,我希望你思考,一个法治国家对於人权的重要性
有一些原则是绝对不可以有灰色地带的
因为就像是滑坡理论,有所谓的灰色地带就会造成更大的灰色地带
如果我们允许某些情况可以侵犯尚无"实害"的人的人权时
我们相对妥协了在人权之上是可以有很多考量取舍的
就像当初的刑100条,对思想犯的迫害
请尊重台湾这几年来对於"人权"的努力
我希望你好好的思考,为什麽有些原则是必须坚守不能退缩
即使有弊害产生,我们仍只能从其他方面去补强,而不能退守这些原则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73.131.15
1F:推 Eventis:人基於求生的本能,多少都有阻却/对抗侵害 61.64.152.7 11/10 14:58
2F:→ Eventis:的能力. 但对於恐惧, 则毫无能力. 61.64.152.7 11/10 14:58
3F:→ Eventis:特别是因公权力强制而生的恐惧. 61.64.152.7 11/10 15:00
4F:推 yester:大家看重的点不一样,既然他看重的点是社会 123.194.12.55 11/10 15:26
5F:→ yester:成本,他就不会把人权放在社会成本之上了 123.194.12.55 11/10 15:27
6F:推 Eventis:执法失当也是有成本的. 61.64.152.7 11/10 15:36
7F:→ Eventis:白色恐怖也是一样有成本的.... 61.64.152.7 11/10 15:36
8F:推 STEM:我要再一次抗议你的态度,希望你不要叫我220.132.126.121 11/10 15:49
9F:→ STEM:好好思考,我就是知道有滑坡的问题,所以220.132.126.121 11/10 15:49
10F:→ STEM:只举例,不做结论,并且又提了关键报告的220.132.126.121 11/10 15:50
11F:→ STEM:例子220.132.126.121 11/10 15:50
12F:推 STEM:而且我的结论跟理由事实上和你是差不多的= =220.132.126.121 11/10 16:01
13F:推 STEM:我重新回文好了220.132.126.121 11/10 1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