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quarius360 (路人甲)
看板politics
标题Re: [心得] 民主、自由与政策
时间Sun Nov 9 22:12:30 2008
※ 引述《goliathplus (-== 5 ==-)》之铭言:
: ※ 引述《houkoferng (林全部长问候您)》之铭言:
: : 警方执法过当→请提起诉讼,交由司法救济,夸大的指控只会政治化问题,模糊焦点。
: 问题在於,如果警察进行了法律未赋予的行动
: 那就不是执法过当的问题,基本上就是犯罪
: 现在很显然的,这个行为来自於上层指示
: 所以我们看不到任何的行政处分
: 而且犯的很多都在公诉罪范围
: 请问检察官的动作在哪里
: 如果行政与司法体系都选择不做为
: 你认为怎麽样能够有效的让警察体系乖乖的依法行政?
这方面得靠上级单位以行政程序果决的处置
处理的好坏会影响到民心向背,而且与警方执法合法与否不见得会有直接关系,
如果不想要选票,想做得难看一点的,也可以硬挖出法条来挡,或甚至於生出法规来合法化
这回的围城状况也许只能说是马政府与警方咎由自取
与前一阵子的年轻女警开开玩笑,只是口头自称领中华人民共合国薪水
而没有实际执行国外法律的行动相比,
这次大规模动用警力保护陈云林,抢国旗,通知悬挂标语的屋主,
甚至於发生上扬唱片行的事件,而分局长还很屌的不怕人家告
这些实际执法行为才应该问这些警察到底是领哪一国的薪水的
从第一天发生抢自家国旗,政府就应该立即处理相关人员
但直到发生上扬唱片的事件,直如警总再现,而诱发更大的民怨
其间马政府似乎没什麽实际惩处做为,反而让警方执法状况越来越离谱
最後就因为这少数不长眼的警务人员,害得许多其他同仁得一起去承担後来围城的状况
马政府在整个过程里似乎本末倒置,因为人民管不了这些公职人员
所以你们领公家薪水的,应该优先以行政手段立即处理失当的公职人员,
而不是先去管不领公家薪水的民众,
民众的行为应该由集会发起者自行去约束与承担,失当时则有法律程序处理
事後马政府似乎只会在那边抱怨民众与某政党
问题是这恐怕不会带来选票与认同
某阵营的选票本来就不用想了
马政府一开始就应该要果决的处置执法过当警务人员
姑息执法过当人员,反而会让他们失去中立选民的票
要不是他们运气好後来人家围城玩过火,马政府声望恐怕会非常难看
当然最好这不是某党在自导自演挽救声望就是
: : 言论自由与集会自由→当然需要保障,但有其限度,绝不包括对方一定要接受。
: : 集会游行法→要绝食抗议是个人的权利,但政府没有非接受不可以的义务。
: : 民进党→现在是2008,不是1988,威权政府、万年国会、动员戡乱时期条款
: : 刑法100条早就消失,街头路线的正当性薄弱的不得了。
: : 能不能想点新的论述,说服大众。加油!好吗
: : 社会运动人士→现在是2008年,不是1990年3月22,而且你们所谓的先进价值
: : 早就随着时代变迁而有所变化,有点进步吧。
: : 国民党→民进党与社运人士的停滞不前,你得付很大的责任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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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43.217.1
※ 编辑: aquarius360 来自: 220.143.217.1 (11/09 22:34)
1F:推 laepe:领哪一国的薪水??你中绿毒太深太深了 124.8.243.227 11/10 02:56
2F:→ laepe:保护他国重要官员我用绿营的说法 "他国" 124.8.243.227 11/10 02:57
3F:→ laepe:警察执行公权力保护他国重要官员 你不闯管 124.8.243.227 11/10 02:58
4F:→ laepe:制区就没事了 闯进来警察就会执行公权力 124.8.243.227 11/10 03:00
5F:→ laepe:无所谓警察国家 不要什麽都泛政治化 124.8.243.227 11/10 03:00
6F:推 goliathplus:解释一下管制区"外"的执法行为如何 220.133.0.141 11/10 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