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nzdevour (吞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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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新闻] 呛中国 马英九:带国旗迎圣火
时间Thu Sep 13 21:56:54 2007
http://www.tpenoc.net/changes/changes_02_06.asp
Q8: 奥会模式的相关规定,其效力所及范围为何 ?
答: 一般而言,举办运动赛会的相关规定,其效力及於与该赛会有关的比赛、训练及会
议、典礼等活动场地、选手村、其他大会人员、贵宾住宿场所以及大会文件、手册、资料
和广播等。因此,
原则上,其效力不及於前述比赛场地以外的地方,例如观众席与观众本
身。但大会或主办单位亦可能有例外的规定,例如: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及2000年雪梨
奥运会,在其所出售的观众门票背面即有观众不得携带参赛代表团以外旗帜入场的规定。
因此无论参加或举办国际赛会,对於大会或主办单位的相关规定以及举办赛会之条件或限
制应详加了解并妥为因应。
我觉得这段说得很清楚了,奥会模式的效力不及於观众席与观众本身。
大会或主办单位要婊你的话还是可以抓人,
但属於个别的例外规定,跟所谓奥会模式无关。
(补一个,奥林匹克活动的成员:
http://0rz.tw/4b33g
除国际奥会外,奥林匹克活动成员包括各国际运动总会(IFs)、各国家奥会(NOCs)、奥林
匹克运动会筹备委员会、国家运动协会、俱乐部及其成员,尤其是其权益构成国家运动
协会运作基本要素的运动员、审判员、裁判员、教练及其他运动技术人员等。奥林匹克
活动单位还包括国际奥会承认之组织及机构。)
前面有板友提过连聪源的案例,那是因为连先生属於代表团管理人员,
而国旗是出现在选手的头盔上。管理人员与选手乃是奥会模式效力所及之对象,
所以才会被威胁中止我国奥会会籍。
与该案例同一文章中还有另一个案例可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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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tpenoc.net/changes/changes_02_03.asp
3. 我参加一九八八年汉城奥运会代表团,在出金浦机场时,因代表团引导牌上之名称引
起一场风波:
一九八八年七月十一日上午十时四十五分,我中华奥运代表团,由副团长李庆华 率
领,在满载国人祝褔与各界期望下,踏上征途,搭乘华航班机直飞汉城,角逐 一九八八
年第十二届奥运会。
在我代表团步出机场时,大会派出欢迎及引导我代表团的韩国小姐所持的引导牌上
,为人改贴为"中华民国选手团",被中共的记者看到,拍下了照片,告到国际奥 会。国
际奥会主席萨玛朗奇声称我违反与国际奥会所签有关名称的协议,表示强烈 不满,翌日
( 十二 )中午在一次临时召开之执行委员会,要求我李副团长列席,并说 明原因,李副
团长向萨玛朗奇严正表示:
●名牌非我代表团所准备,此事显然与我代表团无关。
●对於非我代表团团员的行为,我们无权亦无法过问。
●幸亏此事出之於他人之手,故国际奥会无法对我假以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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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不是代表团成员的话,奥会模式根本管不着。
(嘿,就这个案例看来,其实有很大的鲁洨空间。)
我觉得呢,有正式规定的地方不能挥旗,那就摸摸鼻子认了,
没规定或规定不到的地方也要自我阉割,实在说不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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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1.74.12.2
1F:推 davidjou:原则上下一句就是例外的说明了 刚好是亚 61.62.111.82 09/13 22:17
2F:→ davidjou:的要求.. 61.62.111.82 09/13 22:18
3F:→ davidjou:亚足的要求 61.62.111.82 09/13 2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