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oudre (foudre)
看板politics
标题Re: 关於真相调查委员会
时间Sun Apr 11 01:18:57 2004
检察一体或有其弊病,但和监察院是否能追察其失职甚至湮灭证
物并无绝对关联,即使今天加入立法委员来参与,也还是以事後
追查为宜,不宜在侦察进行中公然用外力加以干扰。
行政力介入的可能性确实不能完全排除,基本上我认为现在这个
可能性已经很小了,不过这属於个人判断的范围,也会有人不这
麽认为,不过为了行政力介入的可能性,而乾脆让不同势力的政
治势力可以公然插手,我认为是下下策,如果你看一下立委私下
为个人利益关说的情况,你让他们可以插手,政治力马上「合法
地」介入,我无法信任这个政治立能够保持客观,那麽我认为还
要另外成立一个「监督委员会」来监督这个真相委员会各个委员
在协助侦察的过程中做出的决定是科学而客观的,并非出自於政
治分赃甚至有私下要胁的情形。而这个监督委员会的成员呢,好
像也只好找立委加监委,於是这个监督委员会仍有政治力介入的
可能性,我认为必须在它上面再组一个「监视委员会」... etc.
我个人的看法是,行政力介入的可能性有,但是它犯法,烟灭事
证的可能性有,但它有被揭发的风险,事情没有绝对,但我们能
合理期望事後的追查能揪出那些犯行,即使你不信任扁政府的执
政,若他们真的犯了法,日後政权轮替後仍有可能被追诉,就像
韩国後来仍能追诉全斗焕一样。因为怀疑行政力会介入,乾脆让
各方政治力合法介入,我认为是一种倒退的做法,即使今天行政
力仍会介入,我们还是能期望随着社会的自由化,行政力介入的
难度会愈来愈高,可能性会愈来愈小,一旦开放政治力公然介入
,那就永远没有进步的可能。
※ 引述《changLa (六角)》之铭言:
: ※ 引述《foudre (foudre)》之铭言:
: : 察证物,且不破坏证物吗?
: 嗯!终於有人回归主题,谈正经事了!感谢你的指教。
: 调查委员会与调查小组有何不同?於机关中立与否这点上,
: 请问何者能绝对排除行政力之介入?如果没有,或无法於全
: 民心中形成普同之共识,那就算拼整出完整的犯罪图,亦无
: 法昭公信,这就是症结所在。此外,当行政若有侵入司法的
: 可能,那我们於事前比较:调查委员会与调查小组有一较为
: 中立,仍并无法消除该症结。因此你想,为何不直接面对中
: 立是否绝对可能,否则就算发动国家刑事诉讼程序,是否自
: 始便无必要,那何必浪费公家资源?或者既然要浪费,何不
: 在一开始,就先处理中立手段,以获全民绝对多数认同为成
: 立要件,否则浪费了检警资源所获得的成果,不又沦为各说
: 各话的相当势力之不信。
:
: 至於专业训练是否必要,或是否有实现可能,或该排除何概
: 念以使专业极大化,检察总长召集之调查小组,请见学者对
: 尹清峰一案之专案小组,关於检察一体之质疑便知。然而事
: 实证明,就算有专业,仍无法达成真实发见的目的,或者,
: 这样单纯的组织,是否就真的没有灭证之可能?那调查委员
: 会又何异?还是该调查小组之层级关系,真有可能发生学者
: 所提出之滥权或集权现象而需排除?否则未来就算有第二个
: 尹案,是不是也得交由这些机关来做而真理不彰。
: 此即为客观中立之社会信服与真实发现之社会信服之拉锯战。
: 很吊诡的,有些人根本地否定调查委员会之存在,却未对调查
: 小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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