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lenchuang (艾伦)
看板politics
标题Re: 公投题目无意义的迷思
时间Fri Feb 27 17:29:56 2004
※ 引述《hne (hne )》之铭言:
: ※ 引述《allenchuang (艾伦)》之铭言:
: : 常见的说法是,举国防部长跟陆委会主委的发言
: : 因为他们说不管公投过不过,该作的还是要作
: : 反公投者就依此推断公投无意义
: : 事实上这陷入了『以民意推翻专业』的迷思
: : 公投结果有其指标性,是政府施政方向的重要参考
: 你说的应该是指谘询性的公投
根据公投法来行使的公投都可归类於谘询性
因为法案中并没有关於执行的详细规定
也就是说:公投结果本身没有强制性
(这是根据公投法来说的,要回应的版友请勿以个人主观代入)
: : 但并不表示无论结果如何都必须付诸执行
: : 必须考虑到有心人士的操纵,以及执行上的一些问题
: : 就像美国参众议院通过的决议案,总统可以不执行
: : 但违背民意的责任需自负
: ^^^^^^^^^^^^^^^^^^^^
: 违背民意是多大的责任 ! 谁可以负的起吗?
民意与专业之间的取舍本来就是一个难题,民意不是绝对的..
不过再怎麽样,总统跟立法委员都要担负选票压力
漠视多数民意绝对是不智之举
: : 民意不能凌驾专业,专业也不应无视民意
: : 在两者间找出平衡点才是务实的作法..
: 公投像是威力强大的利刃,本来把事情交付公投,就有是否会让民意凌驾专业
: 的问题,所以公投法才会明白规定某些事项不能交付公投。
: 若是要公投,必然要有发动公投的正当性、迫切性及需要性,在公投之前,也
: 要让人民充分的了解专业上的意见。
: 我以为,这次的 320 公投,以上的要件一项也没有。
这篇只想讨论"公投有没有意义"
既然已经达成共识,那就先告一段落了....
关於其他..正当性、迫切性...etc则容後再续
※ 编辑: allenchuang 来自: 68.90.224.113 (02/27 2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