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mesSoong (买火柴的小孩)
看板politics
标题Re: 为国会席次减半排入议程 周锡玮罗文嘉互泼水 …
时间Sat Jan 10 18:58:28 2004
※ 引述《stary (Let it be)》之铭言:
: ※ 引述《JamesSoong (买火柴的小孩)》之铭言:
: : 三、二读
: : 二读会讨论经各委员会审查完毕或经院会决议迳付二读之议案。
: : ^^^^^^^^^^^^^^^^^^^^^^^^^^^^^^^^^^^^^^^^^^^^^^^^^^^^^^
: : 二读时先朗读议案,再依次进行广泛讨论及逐条讨论。
: : 二读会是相当重要的一个环节,对於议案之深入讨论、修正、重付审查、撤销、撤回等
: : ,均是在这个阶段作成决议。
: : 请教各位 修宪委员会成立了吗? 审查了吗?
: 如果依照立院职权行使法 只要表决通过 可以不成立修宪委员会迳付二读
: : 上述你所举的这些例子都是"已经委员会审查完毕"的案子
: : 当然直接在二读会讨论
: : 委员会审查完毕当然直接在二读会讨论
: : 根本不需要用到"迳付二读"这个字眼
: : 所以你这些举例都只是一般法案的正常审议程序
: : 和这次立委减半是完全不一样的情形
: : 所谓"迳付二读"指的是在一读会中决议不经委员会审查直接在二读会讨论的案子
: : 所以希望各位不要再用说文解字法来理解议事规则了
: : 结论还是不变 王金平的裁决并没有错 罗文嘉纯作秀
: 我觉得有一个很吊诡的地方想问你
: 因为我一直想找念法律的人问问 但是一时找不到
: 院会开始的时候 会刻意区分一读、二读、三读吗?
: 一读、二读、三读的定义是法案所处的程序 还是
: 「我们今天开院会都是在二读,不做其他的?」
: 我找了很多篇新闻报导 看了立法院的院会决议 得到的结论是
: 民进党的提案是在程序委员会就被封杀的
: 也就是在一读要不要迳付二读表决时被封杀的
: 就程序上我看不出有什麽不合程序正义之处
: 因为法案与法案之间是独立的吧?
: 你的解释让我觉得你是先预设立场然後加以合理解释
: 也就是你认为大家都已经开会到最後 民进党才提要将阳光三法迳付二读
: 但是我得到的资讯似乎不是那麽一回事
好吧 那你就误会我了
我针对立院减半的提案发言
宪法修正案明定立委席次225位
要减半就势必修宪
但立院组织法也明定 修宪委员会以立法委员席次总额二分之一加一人为总额;
由各政党及政团在立法院所占席次比例依保障少数政团参与之原则,各自推派代
表组成。
换句话说 立法院92年第二会期(9月~12月)根本就没有成立修宪委员会
所以本会期要通过立委减半本来就是不可能的事
如果一个修宪案可以不经修宪委员会审议 直接在院会迳付二读并三读通过
合宪性则殆有疑义
另外 立院开会本来就会有一二三读之分
如果随时换来换去 会场秩序(程序)肯定大乱
因为这牵涉到积极面的法案审议进度与消极面的议场战术应用
所以开会时的正常程序如下:
(迳付二读)
一读会------------------->二读会------>三读会
\ /
\--->委员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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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总统没什麽了不起 美国一共有41位总统 可是大家记得的是
林肯曾经解放过黑奴 罗斯福总统曾经推行过新政
这是因为他们真正为美国人民做了很多的事
要做总统就要作一个会做事的总统
给台湾一个机会 让会做事的宋楚瑜 继续为台湾人民打拼
为台湾 我们一起加油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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