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tyoufree (set you free)
看板politics
标题Re: 关於A钱
时间Tue Dec 9 21:27:58 2003
我说KX兄,您的精神可嘉,可是看来连一些基本专业知识都没了解。
首先,从财政部、中正国际机场、美国海关及机场与其相关单位,
都已经说根本没有曾文惠运钞的任何迹象、纪录等事实。相较於当初
谢启大仅仅拿了一个同路数的戴崎(?)讲的话作根据,你觉得那个
比较值得相信?
第二,因为国内对美钞有需求(如出国换汇等),那我国又不可能印美钞,
还有银行因本身结算等用途也需用美钞,所以在固定时期都会有从美国直接
运美钞现金然後分配到银行的航班,根本与曾文惠无关。
扯到这件事,证明谢启大本来就只是在无的放矢且意图骗民众。
至於银行为何不敢出面澄清?很简单,讲清楚後,无异告诉大家:我们固定
的.有大批美钞现金运来运去,要抢的快喔~~
第三,刑事诽谤罪,白话来讲,即凡是公开说人坏话,造成名誉社会地位的损
失的,如果没有任何合理的证据,就必须受到刑事制裁。本件就已经造成曾文惠
等人的巨大名誉损失,那谢启大又始终如一的提不出任何合理的证据,当然就
犯了诽谤罪,这也在喊政治迫害,以她曾当过法官的背景,实在非常无耻。
第四,在判决未确定前,谢启大随时有提出任何证据的机会,要直到判决确定,
她才没有提出的可能;若她书上那些东西有提出过而仍被判刑确定,表示这些并
不足采信;若她书上那些东西没提出过,那她为何不敢在当时提出,反而是在书上
发表其片面主观的意见?这叫尊重司法?
第五,基於保密义务,案件资料是不会让外界知道的。所以,请教你怎麽知道证人
说词不一?
第六,就算真的有说词不一的事,仍与谢启大必须举出合理的证据来证明曾文惠
真的有运钞票去美国,完全无关。
第七,其实本件之可笑荒谬,大约是只要懂一点法律或金融的都知道,没想到还是
有人相信。要卷款潜逃,可以汇款,可以买东西转手洗钱(如刘伟杰),可以设立
公司,怎麽也轮不到直接用箱子装现钞(容易查)大喇喇的飞出去。
何况,直到现在李登辉一家人都安居国内,更可以证明所谓潜逃一说,不攻自破。
最後,要是泛橘的格局都是这样,则此一人党之未来,可以预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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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於一些卖脸的、卖身材的、卖法统的、卖出生地的人物而言,
品格跟判断力也就不是那麽重要了。
何况,还有TVBS、联合、中国等「主流」媒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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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Decentralize:要卷款潜逃确实没人会带一堆现金在身边 推 218.166.62.119 12/09
2F:→ Decentralize:而且如果要政治迫害就不会让谢冯易科罚金 推 218.166.62.119 12/09
3F:→ HSDaniel:推一个~ 推 218.166.68.57 12/09
4F:→ Decentralize:平心而论 谢的指控确实违反常理 推 218.166.62.119 12/09
5F:→ HSDaniel:用常识想想 有谁会笨到把现钞整袋装出去的 推 218.166.68.57 12/09
6F:→ Hughson:唉 台湾司法威信似不及各媒体的影响力啊 推 140.112.25.139 12/09
7F:→ Decentralize:可笑的是把司法威信搞烂的人在喊政治迫害 推 218.166.62.119 12/09
8F:→ Hughson:是啊 低录取率的国考并无法确保其人格操守 推 140.112.25.139 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