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tyoufree (set you free)
看板politics
标题Re: [问题] 问泛蓝支持者一个问题
时间Fri Oct 3 23:13:40 2003
恕删。
对於PUYO网友所言,必须做几点回应:
第一,刑法第一百条从来没有被废除,只有修正与否的争议。
第二,你认为当时那样的刑法第一百条应该存在,请问你有没有
比较过「现在的」跟「当时的」刑法第一百条?你知道有多少
判决是用当时的这一条?当时这法条的存在,又有多少缺失?
第三,公投之利弊,本来就有争议,这个要讲的话,太浪费时间,
麻烦你去看许宗力、陈爱娥等等教授的分析。
第四,公投需不需要法源,理论上是有争议的,但实际上已经有
很多国家在无法源的情况下实行公投。何况,讲到主权,基於
现代民主的基本理论,宪法其实来自人民授权,所以宪法是不
能超过或限制人民的权利(当然包括决定自己所集体创立政权
的走向)的。简言之,人民固有之权,非宪法能给、能限。
第五,二二八事件跟白色恐怖,只要家里有六十岁以上的人多少
了解,那一段悲惨的历史,虽然我们幸运的不用再经历一次,
但实在不能被遗忘,更不能被扭曲。机枪扫射、乱抓人然後就
永远消失、台湾本地的菁英不是被压制,就是被有计画的杀死,
而一般百姓总是处於对政治的恐惧跟无奈中,这是事实,许许多
多的人证就存在於你我之间;现在竟然有人说外省人也是受害
者,我认为真的非常可耻。
第六,进一步言,当初这些外省人来台时,是逃难的败军,什麽
财产也没有。但是,来了之後,巧取豪夺,包山包海的搞特权,
於是,他们可以迅速累积财产,占地皮,享福利,升学无忧;
举一例, 台湾农民一生辛劳,做的要死,最近几年才能领三千
元的津贴,而一位败战之兵,来台後却轻松享受福利,领取万
元以上津贴,并且住居免费,这公平吗?现在,这些人中,许多
人又回去他们的祖国,就是要消灭我们的国家,我们竟然还要继
续给这些人钱,每年高达九亿元寄到对岸去,这公平吗?
第七,政府自慰的说,给钱虽无法源,但这就表示我们连这种人也
照顾,足以昭我之风。实际上,真的是当冤大头,而人家对你弃之如
敝屣,你还自愿继续给钱,以为这些人会感激你?人家只会看不起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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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於一些卖脸的、卖身材的、卖法统的、卖出生地的人物而言,
品格跟判断力也就不是那麽重要了。
何况,还有TVBS、联合、中国等「主流」媒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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