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hhsu (ck49th318)
看板pighead
标题Re: 酷
时间Wed Oct 19 22:09:10 2011
※ 引述《whhsu (ck49th318)》之铭言:
: 哎呀呀,阿ㄈ居然 highlight 敝板耶,真是不好意思 XD
: 不过我要先声明,其实阿ㄈ某些时候算是有料的,
: 他的 blog 东西还不错看,只是意气用事的时候好像会
: 乱打一通,打到自己都不知道在干嘛,基於我个人的原则
: 我是不会对他口出太多恶言啦,不过该回应的还是要回应一下就是了 :p
在上一篇里面他提到这点
「行号的报税现在要报综所税了;办公大楼的房东收的办公室租金会归到
综所税(非营业场所)」
「这些情况,要嘛就是纳税单位根本就不是家庭而是公司,要嘛就是纳税单位
其实根本就不住那边,有的搞不好还早就移民了哩。」
我想很明显了,在这段会说纳税单位不是家庭而是公司,
那不就是把公司营业所得算到综合所得税了吗?
不然怎麽会突然冒出公司这种纳税单位,以及说行号报税要报综所税呢?
而且既然都明白写出行号要报综所税了,那应该就没啥讨论的空间吧?
所以在这篇里面…
http://blog.lester850.info/archives/2011/10/19/2329
「他们以为综所税不用缴就不会出现在申报资料上,然後就认定我说的申报的
情况必定是「我认为公司营利所得要缴综所税」 」
这点根本就是很跳 tone 啊,我会觉得他误以为公司要报综所税,就是因为
上面那一段他的陈述,而不是啥综所税不用缴就不会出现在申报资料上啊。
「我想这句先胡扯一通,再笑他自己胡扯一通,天底下有这种智障吗?」
所以,这句我想还是请阿ㄈ收回自行处理吧。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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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y you need M$ with you here, beside you...
anywhere you go, let M$ go too -
, that's all I ask of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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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42.22
※ 编辑: whhsu 来自: 140.112.42.22 (10/19 22:41)
1F:推 CWC2:办公大楼的房东 不一定等於法人吧? 10/19 23:07
2F:→ whhsu:我引那句的重点是第一句的部份啦,那个是我觉得他搞混营所 10/19 23:25
3F:→ whhsu:综所的原因,而不是他回文说的那些有的没的,这样而已 10/19 23:28
4F:→ eslite12:他好像不怕告呢:) 10/19 23:46
5F:→ whhsu:他是有踩边线啦,不过依照原则那就算了,如果是某唱的话那 10/19 23:55
6F:→ whhsu:就不客气了 :p 10/19 2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