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mtar (找一个新开始 N)
看板phys93
标题[转录]Re: [讨论] 有没有熊湿旅行社稳赚不赔枉顾消费者权 …
时间Sun Oct 7 08:15:54 2007
※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applemonster (乡民编号9527)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Re: [讨论] 有没有熊湿旅行社稳赚不赔枉顾消费者权 …
时间: Sun Oct 7 00:45:33 2007
你好
小的有在观光局接0800申诉专线 帮你稍微解释一下你的案例
10/6 被告知班机由於台风的关系取消
根据国外旅游定型化契约规定
第 二十八 条:(出发前有法定原因解除契约) 乙方为旅行社 甲方为消费者
因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於双方当事人之事由(台风),本契约之全部或一部无法履行时
,得解除契约之全部或一部,不负损害赔偿责任(也就是不需要额外赔偿任意解除契约的
赔偿金)。乙方应将已代缴之规费或履行本契约已支付之全部必要费用扣除後之余款退还
甲方。(也就是部分退费)但双方於知悉旅游活动无法成行时应即通知他方并说明事由;
其怠於通知致使他方受有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旅行社应该尽告知无法成行以及接下
来要怎麽样处理的责任)
为维护本契约旅游团体之安全与利益,乙方依前项为解除契约之一部後,应为有利於
旅游团体之必要措置(但甲方不得同意者,得拒绝之)(就比如说延後出发等私下的协议
),如因此支出必要费用,应由甲方负担。(这边我不确定如何解释,我自己是以为,如
果因为延後出发所需的额外支出,由消费者负担)
意思就是说 如果有台风致使契约无法履行 可以像他的业务主管所说的
可以选择退费 但是是不是全额退费...这就...
都按照契约书上来走的话 就是扣除所谓必要的费用後退你剩下的金额
但是由於是包机
包机不管飞不飞 钱都已经给航空公司了
旅行社会说 这也算是必要的费用
住宿的费用也可能会因为同样的原因 大部份拿不回来
变成这剩下的金额 会变得很少
不去的话会变成消费者权益受到很大的损害 (这是个人看法啦...)
这边其实你可以主张的两点是
1.业务主管有和你提及到可以
全额退费 後来又前後说词不一
2.有关行程缩减 及退还的相关费用 是否属实
这可能要请旅行社出具相关证据
然後看你同学有没有想要去
不管去或不去 都可以直接去信品保协会 或是观光局 做书面申诉
看是要怎麽处理
http://www.travel.org.tw/ 这是品保的网站 有申诉表的格式
寄观光局的话 第一步也是会函转到品保协会做第一次协调
如果协调破裂会到观光局做第二次协调
再破裂就走法律程序 处理的顺序大致上都是这样
观光局信箱: 邮递区号10694 台北市忠孝东路四段290号9楼 交通部观光局收
注明是申诉信函 收到邮件以後三到五天专员会和你连络
另外 如果有其他问题的话 可以打0800211734申诉专线
早上8:30-12:30 下午1:30-5:30
==============================个人看法分隔线=============================
其实旅行社也很可怜 钱都给了
就算不去 也是要付钱给航空公司
另外还有很多费用 其实都已经是代收转付出去了
说是额外多赚一笔钱其实没有 但是说没有赚 又不太可能
旅行社希望你去 因为你去他可以赚比较多
你不去他其实是赚比较少 所以才会威胁利诱推托 类似的动作
但是比起来消费者真的就很亏...
所以通常真要告 都是消费者赢的案例比较多 (就我所知啦)
这样有八卦吗?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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