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sta (上天好生 施主请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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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资讯] 第二届 TIVAC 365传统摄影奖
时间Fri Nov 24 23:05:28 2006
第二届 TIVAC 365传统摄影奖参赛办法
资格:凡居住在中华民国境内之人士。
作品:1. 题材不限,须以传统底片与相纸放大之系列作品。
2. 曾在各公立美术馆及博物馆展出之作品,不得参赛。
要项:「TIVAC 365传统摄影奖」得奖者之得奖作品须在本中心展出,如不能展览者,本
中心有权取消所得全部奖项。
收件注意事项:
(一)、 作品张数限为20~30张系列作品,作品背後请依序编号,每件送审作品尺寸为8''
×10'' ,实际展出时作品尺寸不限。
(二)、 不接受立体作品,作品不得装裱,以实际展出之材质为准。
(三)、 不接受使用数位相机,电脑处理及数位输出之作品参赛。
(四)、 将作品及参赛表连同参加费或汇款收据影本,於截止日前邮寄或亲送至主办单位:
「台湾国际视觉艺术中心」
10492台北市辽宁街45巷29号1楼。
(五)、 连络电话:(02)2773-3347;传真:(02)2773-8779 E-mail:
[email protected]
收件日期:自95年12月15日~ 12月31日(截止日以邮戳为凭)
收件时间:星期二 ~ 星期日15 : 00 ~ 18 : 00 。
(六)、 参赛费新台币$500元,款项请汇入以下帐号:
台北富邦商业银行中仑分行012-5907,户名:台湾国际视觉艺术社,帐号:
590-102-016-396
(七) 参 赛 奖: 凡报名参赛者,赠送<我支持传统摄影>T恤乙件(请参阅退件事项)
。
退 件: 须於评审公布起日至民国95年3月1日前办理取退件及领取参赛奖<我支持传
统摄影>T恤乙件,请由本人亲自至本中心办理,或委由委托人凭委托书办理,如逾期将
不受理上述事宜。
评 审:
一、 日期:民国96年1月初
二、 地点:台湾国际视觉艺术中心 / 台北市辽宁街45巷29号1楼,电话:(02)
2773-3347
三、 公布:评审结果将在民国96年1月初由TIVAC公布
得奖名额:只设壹名
得奖奖项: 1. 「第二届TIVAC 365传统摄影奖」可获得TIVAC免费提供得奖作品之壹档展
览
2. 奖金新台币?万陆仟伍佰元整
3. 纪念奖状乙纸
颁 奖: 96年2 月3日「第二届TIVAC 365传统摄影奖」展览开幕当天颁发所有奖项。
展出日期:「第二届TIVAC 365传统摄影奖」,於民国95年2月3日至2月14日展出
展出地点:台湾国际视觉艺术中心-台北市辽宁街45巷29号1楼,电话:(02) 2773-3347
附 则:
一、 送件作品请自行包装妥当,主办单位对参赛作品当负保管之责,惟遇有人力不可抗
拒之情事使作品遭受损害时,主办单位不负赔偿之责。
二、 获奖作品经人检举涉及侵害着作权及其他违法情事者,一律取消获奖资格。已获奖
项主办单位保有追诉索回全部奖项之权利。
三、 得奖作品由得奖者与主办单位挑选5幅作品(依实际展出作品尺寸),供主办单位典藏
,作为日後研究、展览及出版等用途。
四、 主办单位对所有获奖作品有重制权(研究、出版、展览、宣传),不另给酬。
五、 凡参加本比赛者,即视同承认本简章之各项规定;如有未尽事宜得以政府公告之相
关法令为依据。
六、 获奖者须与主办单位另签展览合约,并同意得奖展出之作品由主办单位代理经纪一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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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70.107.171
1F:→ gesta:奖金新台币参万陆仟伍佰元整 11/24 23:06
2F:推 joephoto:在第一届就有注意这个比赛~只是看到名额我就觉得是个败笔 11/25 00:18
3F:→ PHH:请问系列作品的定义是? ps我是新手 11/25 00:18
※ miaumiaumiau:转录至看板 PhotoCritic 11/25 00:19
4F:推 exergy:彩色负片大多用数位冲洗了...传统机放不好找耶... 11/25 00:29
5F:推 ggegg:所以有可能参展的几乎是黑白作品? 11/25 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