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SIL (CS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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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情报] 请大家注意着作权
时间Fri Apr 28 19:09:54 2006
(联合报新闻)网页误用鸟照片 系主任赔12万元
【记者牟玉佩/台北报导】
某私立大学系主任因喜爱旅游,87年起和丈夫把海内外旅游见闻制成网页,贴在系内
网站,未料一张说明「五色鸟」的照片未经授权引用,去年被原摄影者告上法庭,两
夫妻花了12万元和解,对方才撤销告诉。
因对方撤回告诉,士林地检署昨天侦结不起诉。检察官发现告诉人很懂得主张自己权
利,这几年在不少地检署都有他告人的案子,其实若被告主张「合理使用」,不构成
侵害着作权,或许还有斟酌空间。
想到为一张未经授权的鸟照片吃上官司,女系主任觉得很没面子,她说,她和丈夫都
喜爱旅游,87年起,她丈夫自制旅游报导网页,挂上她架设的系上网站,每次游历後
就增添新作品,图文并茂,获得广大网友的回响,还入选优良网站。
去年8月间,她经由学校得知,住台中县的林英典先生以违反着作权法,告她丈夫和
学校,指一篇「中正山」旅游报导网页上使用他拍的「五色鸟」照片,她当时还摸不
着头绪,回去後询问丈夫,才发现是张照片出问题。
她说,当天他们在山里看到五色鸟,也拍了下来,但效果不好,爱鸟的丈夫为了让她
知道五色鸟,就上网抓了一张五色鸟的照片贴到游记里,做好後挂上网,两人就忘了
这件事。
得知原着作人向学校提告,她和丈夫很诚意的向对方道歉,但对方问口要价12万元,
还「强调」说「我知道你是系主任,要打官司来打」,12万元一张照片实在太多,她
希望能降到5万元,但对方坚持,最後只得同意。
女系主任说,没想到一张照片让她损失那麽大,由於太过伤心,她撤掉经营7年多的网
站。为免学生吃亏,她也以己为例,在课堂上提醒尊重着作权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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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赞不赞同这样的着作权保障
但还是别跟自己的血汗钱过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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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2.178.204.138
※ 编辑: CSIL 来自: 202.178.204.138 (04/28 19:10)
1F:推 fcblue:上一次一名大学生用鸟照片被告似乎也是这位"大师"提告的 04/28 19:13
2F:→ walance:又是林英典 04/28 19:25
3F:推 QCANCER:又是他 @@ 04/28 19:25
4F:→ dy1015:他是怎麽知道自己的照片在哪里被谁用的?很好奇@@" 04/28 19:44
5F:推 liquormania:照片引用先徵询作者同意是种礼貌 12万..代价太高了些 04/28 19:48
6F:推 altonl:他专门拍鸟也藉此告人赚钱 跟律师分帐 在鸟界很出名 04/28 20:15
7F:推 LongisLand:这样的出发点 实在让人觉得ooxx 04/28 22:49
8F:推 fayhong:这个网路蟑螂有什麽不同.... 04/29 00:25
9F:推 mrzu:我知道酷比可以找类似文章 但类似图片他不知怎麽找 04/29 00:39
10F:→ altonl:听说他闲来无事就是在书店或网路翻找谁用了他的照片 04/29 10:15
11F:推 cynasa:之前还告某国小老师的乡土教学网页.不过他败诉了. 04/30 16:02
12F:推 darlost:鸟界的羞耻 鸟界真的鸟人多 05/01 1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