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ttlepity (读书就爱困)
看板pharmacist
标题[问题] 加班费免税问题
时间Thu Sep 24 20:19:28 2015
如题
目前在一间医院服务中
可是因为缺人的状况下 造成常常上班时数超过 应上时数
EX 这个月劳基法规定164小时 我上了180小时
这多出来的16小时 就累积在我的资料中
无意间看到劳基法提到
机关、团体、公私营事业员工为雇主的目的,在国定假日、例假日、特别休假日的加班费
,金额如果符合前述规定标准范围以内,可免纳所得税,加班时数,可以不计入「每月平
^^^^^^^^^^^^^
日延长之工作总时数」内计算。
因为目前多上的时数可以累积起来 一小时卖掉的话算250元
可是卖掉时数拿到钱的名目是"XX奖金"...
写奖金的话 不就没办法算"加班费" ???
假如不是加班费的话 就无法"免纳所得税" ???
有人也遇到相同的问题吗?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2.105.45.167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pharmacist/M.1443097172.A.8FC.html
1F:推 yukikochen: 一样,医院不愿意改,改了就有1.33/1.66的问题了 09/24 21:04
2F:→ littlepity: 1.66 假日也有班是10小时的...遇到1.66.问题 09/24 21:16
3F:→ ilovepei: 台中? 09/27 12:24
4F:推 wylscott: 加班的首两小时是1.33 超过才是1.66吧 09/27 13:00
5F:推 yukikochen: 我们医院都说弹性工时,就单时薪,不给1.33/1.66 09/27 16:39
6F:推 jerrylin: 超过时数就是加班了 弹性个屁 10/01 00:13
7F:→ jerrylin: 医院工作的自己要团结抗议不给加班费就要放假. 10/01 00:15
8F:推 yukikochen: 已经跟总院反应(耸肩) 人事讨论半年了(笑 10/02 02:25
9F:→ yukikochen: 缺人缺一半,假只能用低价卖给医院 10/02 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