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hnnyjaiu (人若犯我 加倍奉还)
看板pharmacist
标题[公告] 检举信回覆 & 板规修订
时间Sun May 31 20:52:30 2015
A板友来信检举,文章作者B未经过A同意删除其A之推文。
原应按照板规8-4处理
由於文章作者B已删除该文章,
板规未规定是否
[具文章事後自删追究之责],
故板主依照板规情节严重程度,订定以下几个板规
[具文章事後自删追究之责]:
板规5 - 板规15 (包含子项)
新增之板规项目不溯及既往,文章作者B下次再犯则依新修订板规处理。
另,
板友询问如何定义板规7,经检视并参考其他板如何处理後,修订如下
原:
7.
恶意闹版者
闹版定义由版主主观认定,闹版者每篇文章皆设劣文,并水桶半年
恶行重大或是累犯者永久水桶
修订後:
7.
恶意闹版者
经板主认定为情节重大之板面违规行为:
屡犯板规1-15多次,出桶後仍明知故犯,且无悔意者。
依严重程度三个月-永久水桶。
希望板上讨论能多以理性建议取代批评,大家来共同维护良好讨论的环境。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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