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rlic774 (蒜头)
看板pharmacist
标题[问题] 首六年挂负责人 间断执业学分问题
时间Tue Feb 24 16:53:45 2015
请问各位药师
如果要登记药局负责人(已执登超过2年)
而且为首六年执业(未更换过执照)
但中间中断执业1年,还需要补满25学分吗?(首六年)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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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LM10: 应该不用 02/24 17:39
2F:推 moriyako: 要,详参药师执业登记及继续教育办法第4条、第5条规定。 02/24 17:43
3F:→ LM10: 他五年内的话不用吧? 02/24 17:56
4F:推 moriyako: 首次申请执业才不用,原Po已非首次。 02/24 17:59
5F:→ LM10: 第五条第二项? 02/24 18:03
6F:推 moriyako: 第5条第3项:药师因执业异动,致中断执业一个月以上者, 02/24 18:04
7F:→ moriyako: 於再行执业时,准用前项之规定。 02/24 18:04
8F:→ moriyako: 所以应检具申请日前一年内接受继续教育二十五点以上之 02/24 18:05
9F:→ moriyako: 证明文件。 02/24 18:05
10F:→ Destined0327: 第五条只有两项阿 … 02/24 18:08
11F:推 moriyako: 更正:第2项。手误。 02/24 18:14
12F:推 Destined0327: 所以第二项准用第一项规定 首五年免检附 02/24 18:18
13F:推 rekodavid: 不过公会说法好像是中断超过一个月一律要检附25学分... 02/24 19:55
14F:推 sandny: 五年内不用 02/24 21:21
15F:推 luckystar777: 五年内不用 02/25 11:35
16F:→ garlic774: 了解 感谢板大们 02/25 1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