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hnnyjaiu (人若犯我 加倍奉还)
看板pharmacist
标题【公告】徵才文范本修正 和 新增版规子项
时间Sat Sep 27 20:45:16 2014
因有人来信询问,经查证後,将[徵才]文范本做修正。
经查询劳保局网站之後,的确是五人以上公司才需强制纳保。
但如员工未保劳工保险,仍要替员工保「就业保险」。
故此,[徵才]范本作一更正:
原:
【公司福利】请勿写劳健保 无劳健保是违法的
更正为:
【公司福利】请勿写"
健保""
就保"
,无"
健保""
就保"
是违法的。
劳工保险: 雇用5人以上的事业单位强制加保,未满5人可以自愿加保。
就业保险: 雇用1人以上的事业单位强制加保,适用对象是本国籍劳工,
跟依法在台工作的外籍配偶。
如写
劳保,请注明
(员工未满5人公司自愿加保)。
未依规定注明者,视为公司员工5人以上应强制加保劳保,不可写在【公司福利】一栏中。
如违反者仍依
版规2-2处理。
资料来源:
1.未满五人公司 不需强制投劳保但需投健保
http://goo.gl/CyzYxq
2.保了劳保,为何还要有就业保险?
http://goo.gl/DHyM2B
3.[疑问]有了劳保,为什麽还要参加就保(就业保险)?
http://goo.gl/a34No3
4.劳工保险条例
http://goo.gl/8TJ5m3
5.就业保险法
http://goo.gl/RAbVRF
6.全民健康保险法
http://goo.gl/3NKrV
另,
#1K8LCZ4r 徵才未依照既定发文格式,但因版规内容叙述不周,
故增设版规2-8:
除了[徵才]文类别,禁止籍由其他格式发徵才内容(包括文章和推文)。
版主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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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61.230.207.66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pharmacist/M.1411821919.A.CD1.html
1F:推 PanChen: push 09/27 20:53
2F:→ johnnyjaiu: 更正: 是未满5人,不是5人以下。 09/27 20:56
※ 编辑: johnnyjaiu (61.230.207.66), 09/27/2014 20:57:09
3F:推 pharmawind: 推用心 09/27 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