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ike466 (nike466)
看板pharmacist
标题[心得] 对医院的期许
时间Thu Oct 31 19:03:10 2013
在医院待了几年,开始有职业倦怠了!
曾经想要努力,不过付出与所得不成正比;
曾经想要改变,不过环境跟制度不允许。
或许,是时候该换个环境了!
然而,似乎还有一丝遗憾和乡愿...
跟资深的同仁聊过,他希望我帮他发一篇文章,看看大家有甚麽想法:
作者 :
主题 : 对药师全联会李理事长的期待
内容 :
台湾的医疗的问题,出在於制度层面及行政机关对於法律的漠视及放纵违规者;
1. 药师的调剂量计算,应以现场参与调剂药师人数去计算。必须排除一定比率
的行政和临床药师。这样计算出的调剂量,才是合理调剂量。才可解决现今
之状况,因为医院挪用太多药师,去做非药品调剂工作,而其执业执照,也
可以向健保局申请药事服务给付及计算於医院评监人数内,於是药师机械手
臂之问题,还是永远存在。
2. 制定临床药师管理办法,以应映现实状态及医院评监办法。付予临床药师的
法源基础及健保给付点数。现今临床药师人数,已占医学中心的一定比率人
数。却未有临床药师管理办法,造成各家医院素质不一及执权不定。在临床
照顾病人,无法源基础及执业标准,也无法律之责任。实为现今医疗制度之
一大漏洞!应比照专科护理师甄选及管理办法来,制订临床药师管理办法。
3. 在医院评监办法中,制定严谨之评监後,医院管理办法,若医疗单位於评监
合格後,未经卫生主管机关核准,擅自精简及改变人力配置标准,应将医疗
事业单位负责人及部门及派工之基层主管,依刑法之诈欺罪,移送检调单位
侦办!
4. 於医疗法中,增订若医疗从业人员,因医疗事业单位精简人力或工作量超过
负荷,而有医疗之疏失或过劳之事端,医疗事业单位负责人及部门及派工之
基层主管应负连带之刑责及法律责任!
5. 卫生主管机关和劳动主管机关,应明定,定期和不定期之医疗从业人员之劳
动检查。若查处医疗事业单位违法之处,应将医疗事业单位负责人及部门及
派工之基层主管应采刑罚处罚!
排版不好,如果伤眼睛还请见谅!
如果大家有甚麽想法,欢迎发表意见,让医疗能更趋於完美。
如果认为此信写的好,虽然我只是代PO,不过我相信他不介意别人转载。
或许开始後悔当药师了,说不定改天就转战卖鸡排了。
不过还请各位药师继续努力,为大家争取更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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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193.92.41
1F:推 qqtommy2001:推! 11/02 11:58
2F:推 goodbye:做不到的 你顶多跟同事一起在评监前离职 11/04 04:51
3F:→ goodbye:不然就是联合摆烂让他淹水淹到病人抓狂 11/04 04:52
4F:→ goodbye:只能跟同事合作了 虽然我觉得很难 11/04 04:53
5F:→ nike466:没有做不到,只有愿不愿意做!不过棒打出头鸟,医院同仁大 11/04 14:15
6F:→ nike466:都自扫门前雪,等其他人发声!临床药师制度很早就在推,可 11/04 14:18
7F:→ nike466:以google "台湾临床药学会医院药师专业晋级制度"就知道, 11/04 14:19
8F:→ nike466:虽然好像有些医院自己要搞个P1、P2类似护师的制度,不过法 11/04 14:20
9F:→ nike466:规都没到位,到後来付出应该也不会有相应的所得,倒是增加 11/04 14:22
10F:→ nike466:不少业务,最後应该又会流於形式而失去意义! 11/04 14:24
11F:→ nike466:本来期待同期的同期的能串联和制度抗衡,不过有想法的和敢 11/04 14:29
12F:→ nike466:讲话的似乎都离职光了@@之後本来想从实习生下手让他们思考 11/04 14:30
13F:→ nike466:到底什麽才是药师真正该做,不过观念似乎开始有代沟了.... 11/04 14:32
14F:→ nike466:而新人老是好高骛远,连调剂的基本功和补药的同理心都没有 11/04 14:33
15F:→ nike466:,想要靠他们改革看来还差得远! 11/04 14:34
16F:→ oceanweaver:晋阶制度那个,王春玉上次说他们家送两个! 现任理事长 11/04 17:46
17F:→ oceanweaver:好像要审不审的样子 ///^_^....... 11/04 1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