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munatural (永远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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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卫署:修法後 设中药材管理技术士
时间Wed Jul 17 22:26:29 2013
卫署:修法後 设中药材管理技术士
http://www.awakeningtw.com/awakening/news_center/show.php?itemid=42798
【台湾醒报记者蔡惠玲台北报导】中药商要如何取得执照?立法委员黄昭顺16日在公听会
上表示,中药商需要工作权与生存权,有关药事法103条相关规定,长久以来迫使中药商
无法取得执照,希望卫生署正面看待中药商的问题。卫生署副署长许铭能回应,针对中药
商发照问题,将透过修法管理,设立中药材管理技术士,以在中药业经营从业技术人员为
对象,辅导成为中药材管理技术士。
立委江惠贞指出,目前我国的中药产业仍未有专业体系出现,似乎让中药和偏方、不科学
画上等号,至於中药商要何去何从?希望药商与卫生署讨论取得共识,未来修法通过,就
会有中药材管理技术士,让中医药能有更健全稳定的发展。
立委黄昭顺表示,希望卫生署跟中药管理委员会正面看待中药商存在的问题,如何使他们
取得药商的执照,他们需要工作权与生存权。
「有关中药商发照的问题,长久以来依照药事法103条相关规定发照,法条解释各界有不
同看法。」卫生署副署长许铭能表示,针对中药商发照问题,卫生署希望透过修法管理,
设有中药材管理技术士,仍以在中药经营从业技术人员为对象,辅导成为中药材管理技术
士。
但因为劳委会针对技术师检定要花一年半时间,过渡期间会依照母法修订人员管理办法,
针对已经在中药店经营者取得临时管理人员证照。未来以中药材管理技术士,政府仍发药
商开业执照,登记为中药管理,仍以中药材管理为主。
中药商业同业公会全国联合会理事长朱溥霖说,药事法103条已经争论将近20年,至今中
药商尚未发照。传统的中药商存在已经很久,希望政府让中药商业者可以专才专用,因为
他们具有专业知识,对於辨识中药材也很有经验,消费者买药材都到中药行。希望政府一
定要给中药商发照,在未发给中药商执照前,短期要先解决临时发照问题。
图说:立法委员江惠贞召开公听会,希望中药商可以取得执照。 ( Photo by 蔡惠玲/台
湾醒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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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jerrylin:这是虾毁??? 07/24 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