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utekoalasz (叶小钗:我又不是故意的)
看板pharmacist
标题[问题] 有关执业负责人学分问题
时间Sun Jun 2 23:58:56 2013
请问一下各位
小弟8/1要到桃园县执业 并且挂负责人
本来的工作预计是到6/30(这份工作不是挂负责)
我最後一次25学分是在2012年的六月份上的
如果超过一个月的话 是不是要在2012/8/1~2013/8/1中间需要有25学分让卫生
局审核才可以?
如果可以可以让中断执业的时间维持在一个月内(就是先挂其他地方)
是否也需要审核25学分呢
目前是听到两个说法
1.是只要不中断一个月以上都不必附上25学分证明
2.是只要要挂负责人就必须附上证明
不知道有没有人碰过类似的情况
感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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