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kway (生活就是要快乐)
看板pharmacist
标题Re: [闲聊] 发薪日前一天说......
时间Thu Feb 7 10:19:21 2013
提供大家离职时劳资法相关规定
劳资双方间之劳动契约,有所谓「定期契约」与「不定期契约」。
定期契约顾名思义,即订约时已明定契约之终止日,此种契约於期限届至时终止,不
须另外再通知。不定期契约为最常见的劳动契约形式,契约未定终止日,通常随劳方辞职
或资方解雇而终止(其他情形例如因劳方死亡、退休等因素而终止),不论由劳方或资方
终止劳动契约,都须给予对方因应调配的时间。根据《劳基法》第15、16条规定:
1.继续工作3个月以上1年未满者,於10日前预告之。
2.继续工作1年以上3年未满者,於20日前预告之。
3.继续工作3年以上者,於30日前预告之。
此即所谓「预告期间」之规定。
劳雇双方都有遵守义务
若是雇主解雇,员工接到预告後,为另谋工作,得於工作时间请假外出。员工请假时
数,每星期不得超过2天的工作时间,并可分为多次请假,请假期间的工资照领,不得扣
薪。
雇主未预告或预告期间不足者,应给付预告期间之工资。例如员工任职已满3年,但
因雇主业务缩编,又无适当工作可安置,而通知员工10日後将终止劳动契约,此时因
预告
期间尚不足20日,雇主除资遣费外,应另加发20日之工资,始为合法。
相对的,若是劳方主动辞职,亦应遵守预告期间的规定,但员工在预告期间,如果为
了另谋工作而请假外出,属於个人事假,并不适用上述照领薪资的规定。
预告期间不得超过《劳基法》规定
雇主若违反《劳基法》第16条有关预告期间的规定,迳行解雇员工,将被主管机关处
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之罚锾。若换成是员工违反预告期间的规定,劳委会函示劳工
无须被罚,但员工违反预告期间或未经预告即迳行离职,此为劳方违约事项,若因而导致
雇主蒙受损害,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劳动契约是由雇主方面准备,其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劳工离职时应如何办理之约定。
约定劳工辞职预告期间,最长不能超过法定预告期间。因为《劳基法》为劳动条件的最低
标准规定,雇主与劳工所订的预告期间,如果较《劳基法》规定时间长,就是属於对劳工
的限制,抵触法律强制禁止的规定。所以,
资方所订预告期间太长,超过《劳基法》规定
,将没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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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跟老板闹的不是很愉快
个人再提供几个大决
离职时可以录音做为佐证
隔天可以寄三份存证信函说明要离职
一份寄给雇主 一份寄给药师公会存查 一份给自己
时间到了可以直接出国玩一礼拜 让雇主无法申报
扣薪的话可以打给劳工局 代为求偿
如果是门前药局负责人的话 更简单
首先你要有大小章 然後去办歇业 随时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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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36.226.68.91
※ 编辑: akway 来自: 36.226.68.91 (02/07 10:30)
1F:推 sugarli:你这几招不错... 02/07 10:49
2F:→ sugarli:只是招术还是要看谁人耍...使不好的话,就怕画虎不成反类犬 02/07 10:50
3F:→ STICKER:真的 同意楼上!!! 02/07 11:08
4F:→ akway:是阿..没必要不要乱用 02/07 11:14
5F:→ akway:绝大多数医生都还不错 好聚好散 02/07 11:15
6F:推 MikeFreeway:这篇精辟XD 02/07 15:33
7F:→ fineting:可是我之前那间诊所说 诊所的合约不适用於劳基法 02/07 15:42
8F:→ fineting:因为诊所的工时一个礼拜35-40小时 不到42小时 02/07 15:44
9F:→ fineting:akway药师 如果是这种情况还适用於你所说得劳基法吗 02/07 15:45
10F:推 a712249:不适用更好。直接离职。^_^ 02/07 16:49
11F:推 jerrylin:基本上存证信函这动作做出来 雇主就会怕了 除非後台硬 02/07 16:56
12F:→ akway:其实你可以打电话去劳工局问 他们都会解答 02/07 18:22
13F:→ akway:这种问题他们每天都在处理 医生在大也没有大企业老板大 劳委 02/07 18:24
14F:→ akway:会根本没怕他们 不过找黑道或是立委就另当别论了 02/07 18:25
15F:推 eo55:存证信函药师很多都不会写,除非亲戚是律师或警察才会帮忙写 02/07 19:12
16F:→ eo55:(免钱),通常都是在身心俱疲下离职! 02/07 19:12
17F:推 eo55:而劳工局一般都是给建议,他们忙死了,开不完的会,最後也是 02/07 19:15
18F:→ eo55:药师本人孤军奋战,也战不久就是! 02/07 19:15
19F:推 eo55:劳工局这种纠纷都会先推给调解委员会处理,如果大家不相信, 02/07 19:19
20F:→ eo55:可打给新北市劳工局周朝宗科长,他有帮新北市上过课,会解说 02/07 19:19
21F:→ eo55:很详细! 02/07 19:19
22F:→ akway:楼上说的也没错 其实寄存证信函到公会 公会多半也是叫你在医 02/07 20:38
23F:→ akway:师协调... 02/07 20:39
24F:推 eo55:存证信函是寄给当事人,寄给工会本来就无效力,医师也能回覆 02/07 22:47
25F:→ eo55:你,你来我往在拼谁法律条文厉害,药师若倒楣遇到医师娘是检 02/07 22:47
26F:→ eo55:察官或法官,就准备死死看! 02/07 22:47
27F:→ akway:也不用真的怕啦 如果有存心花钱花心力跟他耗 你就请律师就好 02/08 00:22
28F:→ akway:怕的还是有黑道背景 像我们善良的药师就不知道怎麽对付了 02/08 00:24
29F:推 eo55:请律师一次五万,一审败诉要上诉的话再五万,以目前台湾审判 02/08 07:56
30F:→ eo55:速度至少拖两年以上,家里有钱有资源时间多的药师,我很欢迎 02/08 07:56
31F:→ eo55:他认真扞卫自己的工作权! 02/08 07:56
32F:推 jerrylin:医生娘一堆都护士 哪来那麽多检察官法官嫁给医生..... 02/20 17:33
33F:→ jerrylin:律师不是可以请公家的 不然就变成有钱人才能打官司了 02/20 17:34
34F:推 prednisolone:遇到医师娘是角头老大女儿或是家人就准备死死看 02/24 12:14
35F:→ prednisolone:遇到医师娘是精神病也差不多准备死死看XDD 02/24 12:14
36F:→ prednisolone:说实在 厉害的 家庭主妇就让你很累了 不用讲职业 02/24 12:16
37F:→ prednisolone:哪来这麽多可怕的职业都是医师娘在当的 02/24 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