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rs019024 (白)
看板pharmacist
标题Re: [问题] 药品公司
时间Wed Jan 9 02:50:56 2013
※ 引述《llogi (llogi)》之铭言:
: : 最近在药局看到物流公司送货到药局
: : 发现调剂包装一罐1000's被他们分装销售
: : 请问这样到底是否合法
: : 药厂出来的包装上一定要有仿单.批号.效期
: : 药品公司为何可以自己做标签
: 有板友提到这种情况可能为调剂或分装
: 依我之见..
: 上述行为比较像分装..
: 调剂需像医院,诊所,社区药局一样
: 聘药师调剂..另需符合相关资格..例如申请药局执照
: 分装则像工厂一样
: 现受cGMP规范..104年後受PIC/S规范
: 需聘监制药师..需有药商执照..
: 可上TFDA看制药工厂管理的公告
帮补
药事法
第 53 条
药品贩卖业者输入之药品得分装後出售,其分装应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制剂:申请中央卫生主管机关核准後,由符合药品优良制造规范之药
品制造业者分装。
二、原料药:由符合药品优良制造规范之药品制造业者分装;分装後,应
报请中央卫生主管机关备查。
前项申请分装之条件、程序、报请备查之期限、程序及其他分装出售所应
遵循之事项,由中央卫生主管机关定之。
若有申请 且符合 药品优良制造规范(标签的制造就包含在内了)
应该是OK的
第 50 条
须由医师处方之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供应。但左列各款情形不
在此限:
一、同业药商之批发、贩卖。
二、医院、诊所及机关、团体、学校之医疗机构或检验及学术研究机构之
购买。
三、依中华药典、国民处方选辑处方之调剂。
前项须经医师处方之药品,由中央卫生主管机关就中、西药品分别定之
同业药商间之批发、贩卖 是允许调剂的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5.43.51.141
1F:推 goodbye:我看不懂这系列原文的问题 用28粒难道要定一整罐1000??? 01/09 11:11
2F:→ sugarli:回覆楼上G大...就讨论法规啊... 01/09 11:22
3F:→ sugarli:如果法律明订28粒要订一整罐,,,那也只好这麽订啊... 01/09 11:23
4F:→ sugarli:你这问题好像医师在问说,难道药品一定要药师调剂发药吗? 01/09 11:24
5F:→ sugarli:如果大家都便宜行事...那都没完没了的...大家都会失业... 01/09 11:25
6F:→ sugarli:不过这篇是正解,只要药商有聘请药师... 01/09 11:26
7F:→ sugarli:同业之间的贩售是可以算合法分装的... 01/09 11:26
8F:→ sugarli:不过名义是"调剂",而非制造,跟新闻上那种分装工厂是不同的 01/09 11:50
9F:推 jase1979:su说的观念是对的...就类似总院分院这种调拨的概念 01/11 09:38
10F:→ jase1979:但如果没药师,药商就要另外申请 01/11 09:40
11F:→ mokinased:SU 调剂的定义是收到医师处方得一切行为喔 药商为"供应" 01/12 09:46
12F:→ mokinased:所以名义上是"供应"!! 01/12 09:48
13F:→ lexion:分装後出售,盘商应该算是这一块,不应和调剂制造混为一谈 01/12 16:39
14F:→ sugarli:那请问...这样的"供应"认定上有违法吗? 01/12 18:18
15F:→ sugarli:sorry...我後来想想...m大说的是对的... 01/12 1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