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ankmyself (说好的幸福呢~)
看板pharmacist
标题Re: [问题] 诊所请婚假产假
时间Sun Feb 5 11:48:01 2012
有关生产的部分
替大家找到了劳基法的条文
里面有提到 应给假的天数和薪水
另外也顺便附上 哺乳的规定
第 50 条 (分娩或流产之产假及工资)
女工分娩前後,应停止工作,给予产假八星期;妊娠三个月以上流产者,
应停止工作,给予产假四星期。
前项女工受雇工作在六个月以上者,停止工作期间工资照给;未满六个月
者减半发给。
第 51 条 (妊娠期间得请求改调较轻易工作)
女工在妊娠期间,如有较为轻易之工作,得申请改调,雇主不得拒绝,并
不得减少其工资。
第 52 条 (哺乳时间)
子女未满一岁须女工亲自哺乳者,於第三十五条规定之休息时间外,雇主
应每日另给哺乳时间二次,每次以三十分钟为度。
前项哺乳时间,视为工作时间。
如果相关单位没遵守呢
其实劳基法里面也有写到罚则
第 78 条 (罚则)
违反第十三条、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或第五十
五条第一项规定者,处新台币九万元以上四十五万元以下罚锾
至於婚假的部分 婚假理论上也是要支全薪的 如果没有的话
第 79 条 (罚则)
三、违反中央主管机关依第四十三条所定假期或事假以外期间内工资给付
之最低标准。
处新台币二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锾
※ 引述《COCOCCC (COCOCCC)》之铭言:
: 有问题希望可以请大家帮帮我~
: 因为快要结婚了~
: 但和老版谈婚假时他要我自己吃掉那些时数~把钱给另一个药师
: 想请问大部份诊所运行在放假时有遵劳基法吗
: 若在诊所内怀孕~大部份药师是离职还是有药师有要到产假?
: 若不给产假是否该依法律途径提告??
: 拜托药师夥伴们帮帮忙罗~
: -----------
: 想不到女人要结婚生小孩有弱势成这样~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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