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orestier (跟小天使聊天吧:))
看板pharmacist
标题Re: [问题] 请问劳保跟劳退问题
时间Sat May 7 12:32:38 2011
※ 引述《sharon350 (改脾气)》之铭言:
: 打扰各位前辈
: 我想请问各位前辈医生有帮忙保劳保跟劳退吗?
1.只要是适用劳基法之单位,不论是否参加劳保,雇主均应
为所雇用劳工提缴劳工退休金
2.员工5人以上需强制加保劳保, 5人以下或雇主可自愿加保
3.医院除医师外其余人员皆适用劳基法
: 问题一
: 我现在所在的药局为门前药局
: 我是药局的负责人(刚接任)
: 医生表示有帮我保劳保
: 但由於我是负责人故没有劳退
实际从事劳动之雇主得自愿提缴退休金,其提缴应与所雇之劳工并同办理
惟仅得於6%范围内个人自愿提缴,事业单位不得另行为其提缴
: 请问各位前辈也是这样吗?
: P.S.我有打电话给劳保局他说是合理的
: 我又另外问请问6%劳退=劳保的6%吗?
「劳工退休金」与「劳保」为不同的制度,劳工退休金是一种强制雇主应
给付劳工退休金的制度,分为新、旧制:旧制依「劳动基准法」办理;新制
则依「劳工退休金条例」办理。而劳保是一种社会保险,被保险人发生保险
事故时,得依「劳工保险条例」规定请领保险给付,并无新、旧制。劳工退
休金新制,系劳动基准法退休金规定之改制,与劳保无关,劳保被保险人之
相关权益(例如投保年资并计、可以请领的老年给付等)并不会因为劳工选
择适用退休金新、旧制而受到任何影响。
: 问题二
: 这样换算的话
: 我月薪6万(11诊),但医师帮我报劳保为34800
: 劳退=34800*0.06=2088元
: 但医生只给我718元
: 请问我算法有错吗?
受雇於一定雇主之劳工及在政府登记有案之职业训练机构接受训练者,或实际
从事劳动之雇主(即劳工保险条例第6条第1项第1款至第6款及第8条第1项第1款
至第3款规定之被保险人):普通事故保险费由被保险人负担20%,投保单位负
担70%,其余10%,在省,由中央政府全额补助,在直辖市,由中央政府补助5%,
直辖市政府补助5%;职业灾害保险费全部由投保单位负担。
劳保费试算
http://www.bli.gov.tw/cal/fee.aspx
: 问题三
: 请问前辈们像我这样当负责人
: 之後报税大概会报多少钱?
: 在桃园皮肤科,一天大概100张处方签
: 由於我发现老板娘对钱太斤斤计较了
: 对员工没有尊重,在客人面前直接插话...(~_~)
: 虽然签约有说 由於负责人衍生之药局的税由他缴
: 但我不免担心.....
: 问题四
: 药局卖的产品没有给发票
: 有盖一个药局的印章啦(但应该不能报税)
: 超过200元的药品也不少(医生会叫他自费买)
: 请问这样我以後会有责任吗?
: 要去办理樱花税吗?
: 抱歉 问题很多 麻烦各位前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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