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ries323 (拉拉拉)
看板pharmacist
标题[问题] 问一个药师证的问题
时间Sat Aug 8 23:16:31 2009
今天和朋友吃饭
他说因故需要离职,但六月多已签了下一年的约,
但新约 尚未开始履行(八月下旬约才开始)
但
院方表示离职需付违约金(下一年度的合约违约金),
才得以离职及归还他的执业执照。
想请教这样子是否 罚缓合理吗?
还是说, 钱赔定了?!
--
有人说:「直接去登记执业执照遗失,补发即可」
↑ 这方法行得通吗?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46.146.201
1F:推 tcwyo:通常要注销执业执照都必须附上离职证明哦 08/08 23:34
2F:→ tcwyo: 就算去卫生局写执业执照遗失切结书,还是得附上离职证明 08/08 23:35
3F:→ giggs:那和诈骗集团有甚麽不同? 08/08 2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