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lovep (爱你~~)
看板pharmacist
标题[申覆] 法规 36
时间Tue Aug 4 16:13:27 2009
[法规 36]
有关药师执业执照之发给,下列叙述何者正确?
(A)向中央卫生主管机关送验药师证书,申请登记,发给执业执照
(B)经撤销药师执照未满6个月者,不得发给执业执照
(C)向所在地直辖市或县(市)卫生主管机关送验药师证书,申请登记,发给执业执照
(D)经撤销药师执照未满2年者,不得发给执业执照
考选部公布之原答案(C)
想请教各位(C)选项的直辖市或县(市)卫生主管机关
^^^^ ^^^^^^^
因为药师法第七条-
药师应向执业所在地直辖市或县(市)主管机关申请执业登记,领有执业执照,
始得执业 ^^^^^^^^
之前也有碰过在主管机关和卫生主管机关上嚼文字的,
所以才觉得这选项应该也是错误!
不知道大家的想法如何呢?
(((谢谢大家~~~^^))
[理由来源之文献课本与页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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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2.189.231
1F:推 MikeFreeway:如果你去研究它们的主管机关指向....最後是同一个机关 08/04 21:44
2F:→ MikeFreeway:所以有差吗?XD 08/04 21:45
3F:→ clovep:sorry啦~~是真的有碰过这种题目,被说错,所以才会特别注意XD 08/05 22:17
4F:→ clovep:是知道都是同一个单位啦~but法规总是咬文嚼字,一字差好像就 08/05 22:19
5F:→ clovep:不一样 XDDDD 08/05 2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