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nana2014 (香蕉共和国)
看板pet
标题[问题] 该不该废除动保法?
时间Fri Jun 24 18:48:10 2016
各位觉得《动物保护法》是否应该废除?
老实说我非常支持废除《动物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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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几点是我支持废除动保法的理由:
1. 动保法充满矛盾与漏洞,举例而言:
动保法第六条规定不得虐待或伤害任何动物,
但是又在第12条不限制经济动物及实验动物之宰杀
宰杀过程必定会伤害动物本身,
所以两条互为矛盾
2. 整体法律都只对犬、猫等人为饲养或管领之脊椎动物进行保护,
其他同等之脊椎动物如鸡猪牛羊等动物却可任意进行宰杀
而且法律对於「经济动物」之范畴太过笼统,
如果就皮毛、肉用、乳用、役用或其他经济目的而饲养或管领之动物,
难道说犬、猫、兔等动物就不能当作皮毛、肉用、乳用等经济目的来使用或屠宰吗?
故以公平性而言应该也要将该法所谓的「犬、猫」等动物列为经济动物才符合对所有脊椎
动物的一视同仁
3. 动物并非人类,不应以法律保护之
法律制定的目的是为适应人类社会之变迁及情势发展所制定,
亦即法律旨在规范人类生活之维持与保护
又法律强调人类社会之正义、平等性及客观性
保护动物既不符合社会正义、也并非保护或规范人类生活为目的
该法制定原则根本不符合以上法律之基本功能与目的
故动物不应以「法律」予以保护
4. 很多人认为「虐待甚至屠杀猫狗等宠物」是件非常奇怪而不应该做的事
但别忘了这单纯只是我们对宠物莫名溺爱的想法
如果宠物不该被虐待或甚至屠杀
那麽鸡猪牛羊,甚至是其他软体动物、节肢动物(昆虫)或是非动物的细菌、病毒理应也要
享有同等的权利
毕竟它们也是「生命」也应该要被尊重
为什麽人们只偏爱保护他们身边被认为是「应该保护」的动物而却忽视其他动物的保护呢
?
这样似乎不符合整体的公平性
结论:个人看法是《动物保护法》应该废止,而且就法律整体而言完全不符合平等性以及
法律制定过於主观。犬、猫等供人类玩赏、伴侣之「宠物」享有比其他动物还要崇高的保
护,经济动物、实验动物就不是「生命」而不应拥有同等的保护吗?
再说,什麽是所谓的「宠物」?
供玩赏、伴侣之目的而饲养或管领之动物?
这根本是对特定动物的偏爱及骄纵!
而且法律还特别强调是「犬」和「猫」呢…
根本是主观想法
所以动保法应该废除,再说动物本来就不应该拥有与人相同的权利,
整个法律根本就是以主观的观点在溺爱宠物/动物
而且该法对人类社会一点帮助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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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elFishYu: 因为这里不能嘘你才莱这里发文的吗呵呵,人类比较崇高 06/25 01:34
2F:→ elFishYu: 所以就是唯一可以受到法律保护的物种?其实大家都是动 06/25 01:34
3F:→ elFishYu: 物,人类不过就是比较聪明而已,强大的生物才有选择善 06/25 01:34
4F:→ elFishYu: 良的权力。 06/25 01:34
5F:→ elFishYu: 就因为动保法有很多漏洞,才更需要补强,而不是废除。 06/25 01:35
6F:推 comesome: 刑民法露洞也很多阿 例如对蠢辈没有强制再教育 06/28 11:36
7F:推 samtomdoggy: 不能面对的真相,也没人会无聊去牵动这敏感又不讨好 07/02 02:30
8F:→ samtomdoggy: 的神经,人权都吵不完了,除了人类之外的动植物权利 07/02 02:30
9F:→ samtomdoggy: 都教给想去实行的人争取吧 07/02 02:30
10F:→ hxsherry: 推一楼 07/12 04:46
11F:→ nuvem: 不该,你的标题问了,我的推文回了。 07/12 1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