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D9029 (柚子姐)
看板pet
标题Re: [转录][爆怒] 我叫阿虎 我被遗弃了
时间Fri Oct 5 04:05:02 2007
有植入晶片更好,更可以检举该饲主!!
动物保护法
http://animal.coa.gov.tw/law/index_01.php
第五条
动物之饲主,以年满十五岁者为限。未满十五岁者饲养动物,以其法定代理人或
法定监护人为饲主。
饲主对於所管领之动物,应提供适当之食物、饮水及充足之活动空间,注意其生活环境之
安全、遮蔽、通风、光照、温度、清洁及其他妥善之照顾,并应避免其所饲养之动物遭受
不必要之骚扰、虐待或伤害。
饲主饲养之动物,除得送交动物收容处所或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指定之场所收容处理
外,不得弃养。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处新台币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锾:
一、 违反第五条第二项规定,使所饲养动物遭受不必要之骚扰、虐待或伤害者。
二、 违反第五条第三项规定,弃养动物者。
↑我是大概找一下相关法条,其他请至网页上细看。
※ 引述《bsbcat (小黑喵)》之铭言:
: ※ [本文转录自 Tainan 看板]
: 作者: GinoB (吉诺布雷(鬼之切入)) 站内: Tainan
: 标题: [爆怒] 我叫阿虎 我被遗弃了
: 时间: Thu Oct 4 00:56:19 2007
: 今天在家附近路边看到一只拉布拉多犬
: 是我家邻居养的 那只狗叫做"小虎"
: 他被恶邻居用铁链就绑在路边的电线杆
: 整天都绑在那边 不管是中午大太阳 还是下雨天
: 这样的情形已经一个礼拜了...
: (心里OS 你他妈的真残忍 换成是我把你绑在哪 你看会怎样)
: 附近邻居其实都知道这件事 也都很关心
: 也都拿食物 水 给小虎吃喝
: 也是有跟他主人规劝过不要这样
: 但就是不听 甚至变本加厉
: 不给哪只狗吃东西或喝水
: 因为他们知道我们会去喂牠
: 我想要带走他 可是他又有打晶片
: 而且他们并没有说要弃养他
: 我今天气到不行...真那他们没办法吗?
: 只好用舆论制裁他
: 或请大大教我要怎麽做才能救阿虎
: 请大家发挥力量帮我转到人气旺的板去
: 无名相簿有阿虎今晚的相片
: http://www.wretch.cc/album/album.php?id=jchingli1222&book=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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