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nthetone (想 )
看板pet
标题关於之前245公车撞死狗狗的事情...
时间Wed Apr 20 20:37:27 2005
我将此事转给台北市政府信箱
他们已经回覆了....
受理机关: 交通局
回复机关: 交通局
回复日期: 2005/4/20
发文字号: 94.04.20北市交二字第09431698400号
处理情形: 亲爱的市民您好:
关於您所问的问题回复如下:
亲爱的网路朋友您好:
您於94年4月14日致市长的电子邮件,市府非常重视,
特别指示本局立即查处并向您回覆处理情形。
您反映4月11日下午16时左右,
於台北县青云路德霖技术学院後门,
目睹台北客运245路公车(车号:AG-875)驾驶撞死路边小狗乙事,
本局即要求该公司查处,经其查处後表示:
「经饬令站长约谈刘姓驾驶了解,
当日班车行驶经青云路驾驶并未察觉有撞及任何物体之情形,
实非蓄意否认,惟公车体积庞大若真误撞小动物又让您亲眼目睹,
本公司谨致十二万分之歉意,若乘客有问题想沟通,
可来电本公司稽查课,本公司将尽力协助并向您说明。
另本公司亦将定期对所属驾驶员施以再教育,
宣导爱护动物及注意行车安全,并提昇服务品质,杜绝缺失。」
本局亦要该公司加强督促所属驾员依规行驶,以维护交通行车安全,
另将不定期派员稽查上述路线营运状况,
若再有其他违规事项除列评监扣分外(本案已列入评监扣分),
悉依相关规定处分。对於本次事件本局同仁与您感同身受,
惟目前国内相关法令并未订定对於此一案件之罚责
(若往生小狗系有主宠物的话可依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本局基於依法行事之公务机关,
实无法依法加以惩处,尚请见谅。
感谢您特地来信提供相关公车讯息,
若有其他疑问请不吝赐教(公车服务电话:2729-1181
或本局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我们当竭力提昇公车服务品质,
以提供市民更舒适、体贴的公车服务。
敬祝 安祺 台北市政府交通局局长 林志盈 敬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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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我看了这封信
有些心得..
首先,
无法可管...............
我看到那一句
只是叹了一口气
这种事情好像已经涉及法制面的东西
就算司机抓到了
又怎麽样..
再者,
司机表示是他"没有发现 也没有感觉到辗过一只小狗"
假若这些话都是真话
真的能说他罪大恶极吗?
最後,
至於她们所谓的再教育
惩罚扣点的事情
这点让我比较不满
摆明就是敷衍搪塞的说辞罢了
一点诚意也没有..
不过回到第一点
就算有证据 有证人....
仍然无法可管... 小狗狗毕竟不是家犬
就算是家犬
大概也只能以损害财物来论
很无言..
法制面似乎永远跟不上社会的脚步
没了法制的保障
或许我们再大的怒吼
也一点声音也没有
只能安慰自己
或许那只流浪狗走了之後
会更开心...
少了在人世间的孤单与病痛
死或许只是个过程
那一秒或许真的太痛...
但毕竟他走过了
结束了....
希望这样的事情不要再发生
所有人都能够更尊重 关怀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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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9.91.88.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