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oMan (Z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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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请益] 爸爸疑似外遇
时间Thu Mar 31 01:56:41 2011
※ 引述《qbe1331 ()》之铭言:
: 我爸爸疑似有外遇,对方也是中年妇女,已婚但独居,而且很有钱!!!!!
: 那女人常常买东西送我爸,而且还会煮饭给我爸吃~
: 爸爸总是说跟对方只是知心好友,叫妈妈别阻止,
: 而且常常去她家,每次都说不是修理东西就是单纯聊天,
: 有一次还喝到醉醺醺半夜才回家,真让人难以信服他们只是朋友...
: 我妈非常非常伤心,因为二十年来,爸爸都是很忠於家庭的那种老实人,
: 现在爸爸说谎说的跟真的一样,而且还大言不惭,说谎的人还会发脾气呢!
: 遇到了这样的事情,我妈很无法接受,所以她好好跟爸爸谈,
: 谈过之後,爸爸流泪说着愿意跟那个女人断绝来往,
: 我们那时相信:爸爸只是一时的迷失。我们还对他抱着希望!
: 但,断绝来往,只是暂时的,而且并没有完全断绝!
: 他总藉口着:总是要慢慢疏远的嘛~突然不连络也很奇怪!
: 现在,他又恢复跟她的密切联络了~
: 刚刚回来,爸爸身上充满香水味...他却说是那个女的帮他喷的...真可笑...
: 整件事情还有许许多多荒唐的地方,妈妈非常非常难过,但又无能为力,
: 爸爸现在变得非常狠,这时候的妈妈如果先提离婚,妈妈会一无所有...
: 唯一能等待的就是让爸爸先提离婚,这样妈妈才能拥有一点,一点点也好...
看到这里 想说用回文的比较清楚
台湾的法律并没有规定提出离婚者要放弃财产喔!
更明确一点的说 除非结婚时就登记分开财产制(大部分人都没有)
否则都视为 共同财产制!
也就是说结婚後获得的财产 不论是谁的名下 另一半都能要求一半的价值
(除非那是继承的财产 比如说是你祖父过户给你爸的 其他的均是共同财产)
因此 并不需要等你爸提出离婚 你妈才能拥有财产
即使财产都在你爸名下也一样 离婚後你妈还是可以要求一半价值的$$
: 但就怕爸爸永远都不提,永远都让妈妈活在这痛苦的圈圈里,
: 真的很不懂为何爸爸要扰乱原本平静的生活?
: 都快退休了,为何要闹出这种荒唐事出来?
: 我妈真的很可怜...什麽都不能做,只能默默在心里承受一切,很怕她会想不开!
: 这时候的我,到底该怎麽做?
台湾有很多妇女因不懂法律 老公外遇还被欺负(因为经济能力相对不好)
所以如果你真的认为你爸妈的婚姻该结束了
那为了保护你妈 你应该要跟她讲这样的观念(去找律师谘询也可以的)
然後花点$请徵信社收集你爸外遇的证据(照片之类)
再跟法院诉请离婚 有外遇证据 不需你爸同意 法官判离婚的机会很大
当然 财产的分配也是能要求一人一半
比如说 五百万的房子是你爸名下 那你爸就要拿250万给你妈(一半价值)
这样你妈不会因离婚而一无所有 也不用苦苦等你爸提离婚
毕竟做错事的人 会主动提的机率是很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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