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tEasyToSay (No 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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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我朋友的故事‧终
时间Fri Aug 19 22:56:18 2005
※ 引述《pinkeggcute (\( ̄□ ̄|||)/)》之铭言:
: 谢谢您看完我落落长的文章,也谢谢您给我的意见<(_ _)>
: 我想讲一下第三点,小花已经不可能回到她在高雄的家了...
: 因为她生母打电话给她在高雄的爸爸(生父),告诉他小花喜欢上继父的事
: 高雄的生父知道非常生气,他认为这是一件很丢脸很不名誉的事
: 已经放话,说如果小花要回高雄,一定要打她一顿
: 而且这件事闹得小花在高雄的亲戚都知道了,三姑六婆的说嘴功能一流
: 小花早就已经被传得好像是什麽不可饶恕的罪人了...
: 至於一二点,我会转达的,谢谢您的意见<(_ _)>
有另一个建议,不彷你帮小花的忙
你可以把你po在这里的三篇文章做一些修饰
结尾把小花写的更可怜一点(例如:无家可归,流落街头等等)
然後写封匿名信寄给小花的养父母(你先想想她们家谁叫有影响力)
写给那个较有影响力的人,帮小花申冤,否则小花这样过日子也蛮辛苦的
p.s.:记得要写的感人一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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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12.160.96
1F:推 geniusgod:对阿 我也是这麽想 如果原PO认识小花的养父母 61.57.74.122 08/20
2F:→ geniusgod:甚至可以亲自去说明 至少让小花还有回去的地方 61.57.74.122 08/20
3F:推 metaphysics:这样子故事 我在HBO看过... 220.141.135.72 08/20
4F:→ metaphysics:电影中的小花换过无数寄养家庭... 220.141.135.72 08/20
5F:→ metaphysics:离开才是惟一的办法.. 220.141.135.72 08/20
6F:推 kkaattee:楼上~ 白色夹竹桃 对不对? 203.73.233.138 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