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vria (ivria)
看板part-timeBM
标题[建议] PT板使用感想与建议...
时间Wed Oct 12 14:56:52 2016
日前被P版主裁定违规水桶,已直接去信问明违规事项
严法亦法,故无意申诉
只是做为PT版的使用者(同时身为劳工/代公司徵人的徵才者)
经历本次事件後翻阅了多篇近日申诉/讨论文章
有以下几点想提供版主们参考
(其实本来想直接去信P版主的,但这样的讨论好像还是公开讨论比较好一点~)
1. 工时/休息时间
BM版上关於工时/休息时间格式有误的申诉量明显居高不下
不难想见因此被删文水桶的徵才者数量
既然休息时间已有劳基法明定的基准(每四小/休息半小; 每八小/休息一小)
想建议把这个基准直接写信范例格式中(比较国定薪资该栏的作法)
既方便原本就依照该基准的徵才者
有其他休息基准的徵才者也可以直接修改该格式
避免因为漏填、格式错误造成误触板规
尤其P版主执法上要求较严格,希望能够尽量提供能符合您基准的格式
(像是每周总工时一案,也是因格式问题而有类似疑虑)
(本人是因为复制过去文章而直接漏填休息时间,故无意申诉)
2.地点/行政区
虽然板规明订需要载明
但这一点是因为遍寻劳基法仍不清楚为什麽漏填行政区会造成违法
甚至值得严判水桶五天的重罚
想直接请教版主们严订这一条板规的理由是...?
(本人确实漏填、所以亦不要求改判,纯粹想请教意见~)
3.关於误触板规的罚则
这部分就接近徵人者的纯粹心得了,仅供版主参考
版规非常非常多条,看完劳基法还要小心板规不采线
(再夸张一点来说,目前还需要符合P版主的心证XD)
任何违规几乎都是水桶处分、在任何版面都不算是轻的罚则
发现错误还不能够修文改善,
就算再怎麽愿意服膺劳基法、体谅员工的雇主也是人,人岂能无过?
过而不思我也支持严惩不怠,但对於有意改善的人,是否太过严格?
难道能够归咎於一句:怎麽当初不好好看版规?
就断了所有有意改善的使用者的善意吗?
正如版主说的,违法,水桶是刚好而已
然而就算违法,也还是有劝导、和解、罚缓等等各种从刑论处,
违规呢?是否能提供徵才者至少有一个改过的机会,
而不是无条件一律收监?
4.同时作为劳工与徵才者(代PO)、综观P版执法的一点小感想
(这部分其实是想直接对P版主说的话,但还是公开发文、若我有误欢迎大家公评~)
这段话其实应该PO在PT版,才不至仅有徵才申诉者看到,
但碍於版务规定只能发在这边
PT版是一个连结求职者与徵才者的版面,也就是说它同时服务的是两方的人群
我同意在一个无偿/学术版面上,徵才应符合所有法律规范
但不认同版主执法应无条件保护求职者一方,因为版主一职服务的应该是全体板众
我很支持版主严惩有明确违法事实、甚或故意违法的徵才者
但作为劳动者,我也乐意且需要看到在服膺法律规范内、更多的工作机会
版规对於求职者几乎不可能有任何规范与要求(检举黑名除外)
相对对於徵才者的规范已经近乎严苛、毫无转圜
造成的结果,也大量减少的版上求职机会,阻碍资讯交换
目前P版主的执法方式对於求职者提供的很好的保护
在我个人看来甚至有些过当,
举前文P大[工时不符一案]、或再前述SS大申诉的[工作日期]为例
我阅读这些原文也并不觉得有违法倾向,
类似这样的文章,若是有人前往应徵发现实质违法事实,自有权益提出检举
或者版主可提供劝导、更明确文章内容,不应以只字片语裁断该工作即违法
一律水桶判例是否过重?
人人都有责任知道自己的权利义务,及其法规保障的范围
而执法者更应论刑量则,而非一味据法恶惩
我想版规与版主亦应如是,是一道防线而非使用者的隔离网
(若版主就应有责过滤所有「可能」违法事实,那检举用途又何在?)
使用批踢踢以来,一直都觉得多数的使用者仍是谨慎且守法的
版规几乎可以说是防小人不防君子
此外小小的一点,想建议P版主在公告类型文章内减少个人立场的用语
诸如: 我管板就是这样、写信来我会装没看到...etc
版主是服务於版规,而不代表权力的本身
并非说版主不能有个人风格,但这可以透过推文或讨论文章展现
在公告内使用这类语句似乎用意在彰显身为版主一职的权力
阅读时其实觉得并不妥当
希望P版主可以参考
文章落落长,抱歉,感谢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7.105.249.231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part-timeBM/M.1476255414.A.7C1.html
※ 编辑: ivria (27.105.249.231), 10/12/2016 15:18:27
※ 编辑: ivria (27.105.249.231), 10/12/2016 15:19:47
1F:推 ccle: 推 10/12 16:09
2F:推 poloyabi: 你知道为何本板那麽严格吗?本板牵涉到金钱受到劳动部 10/12 17:02
3F:推 poloyabi: 监督 10/12 17:02
4F:推 poloyabi: 可以的话,我也很希望像八卦版那样,随便发都可 10/12 17:02
5F:推 poloyabi: 再来,水桶顶多五天十天这跟其他板比较已经非常松了,o2 10/12 17:03
6F:推 poloyabi: 板是一直退文 10/12 17:03
7F:推 poloyabi: 我们板主群讨论只能这样做,希望你们遵守,我不会改变 10/12 17:04
8F:推 poloyabi: 我做法 10/12 17:04
9F:推 poloyabi: 违规如果我不处理我当板主干嘛? 10/12 17:05
10F:推 poloyabi: 最後我从不觉得板主有什麽,再来一次我不会当板主,没 10/12 17:06
11F:推 poloyabi: 钱又浪费时间 10/12 17:06
12F:推 poloyabi: 但既然当了就好好做,至少我离任前我会坚持我的理念 10/12 17:07
13F:→ ccle: 这句话你说很久了,对了,你什麽时候要出国 10/12 18:09
14F:→ ivria: 连建议也听不得,实在不知道我为什麽要用心发这麽长篇文Orz 10/12 18:16
15F:推 mag1021: 赞成第3点 10/12 18:29
16F:推 poloyabi: ccle你对我有意见可以说欢迎你提出罢免或你参选 10/12 18:43
17F:推 poloyabi: 我出国不用跟你说吧,放心是今年,到时又一团乱? 10/12 18:43
18F:→ poloyabi: iv大我不是没听,是板主群讨论结果,刚好我最多时间管板 10/12 18:44
19F:→ poloyabi: 全板主都认为跟这样做,为了保护求职者,请见谅 10/12 18:45
20F:推 ccle: 不会有什麽意见啊,你可是受人爱戴的版主,我可是大家讨厌 10/12 19:12
21F:→ ccle: 反派角色,反派露脸一下不行喔 10/12 19:12
22F:推 sona0521: 身为一个版面管理者不懂得谨言慎行,88,你完蛋了,这 10/12 19:41
23F:→ sona0521: 类措词的确不妥,手快删错文也不见你向原PO道歉,真是一 10/12 19:41
24F:→ sona0521: 个好榜样,多数人看在眼里,不想出来讲而已。 10/12 19:41
25F:推 sona0521: 知道要来BM版申诉的资方倒还有管道,试问不知道的呢? 10/12 19:43
26F:→ PTofficial: poloyabi 板主 请谨言慎行 10/12 19:48
27F:→ ivria: 所以我提出的所有问题都仅有一句我管版就是这样、版主群决 10/12 20:28
28F:→ ivria: 定就结案了吗?可否请问更详细的理由与说明吗? 10/12 20:28
29F:→ PTofficial: 你看到文章被S了吗? 10/12 20:29
30F:推 sona0521: 请问全板主也都一致认同您用这样轻佻的语气来回覆推文 10/12 21:44
31F:→ sona0521: 及公告文章吗? 10/12 21:44
32F:→ ivria: 抱歉手机确实看不到... 10/12 22:15
33F:推 hank1203: 其实我觉得真的可以好好讲话 如果你真的有理 一定挺你的 10/14 03:05
34F:→ ivria: 我觉得是反过来的吧...就算是据理、说话也要知其分寸进退 10/14 15:09
35F:→ ivria: 否则何以服众? 10/14 15:09
36F:→ ra065311: 原回覆作废 10/14 15:56
37F:→ ivria: ...请问该回覆怎麽了? 为何要删除讨论文章? 10/14 16:12
38F:推 doubleganger: 觉得自由心证的状况很严重 公司的休息时间是依法且 11/15 15:13
39F:→ doubleganger: 还请律师看过的 每次版主一句勿自创休息时间就水桶 11/15 15:13
40F:→ doubleganger: 觉得莫名其妙 连建议的空间都没有 11/15 15:14
41F:推 doubleganger: 若是违法 我们早就被主管机关裁罚了 还需要等你罚? 11/15 15:17
42F:→ doubleganger: 规定不合时宜还连建议都不型 11/15 15:19